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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广发民生三银行客户经理被判刑!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6-29 19:15 浏览量:
招商广发民生三银行客户经理被判刑!


三家银行接连被骗,涉案总额5.6亿,因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招商、广发、民生三家银行地方分行的涉案客户经理被判刑。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此案的二审刑事判决书,也披露出这起银行承兑汇票案的惊人“套路”。

简而言之就是,不法分子伪造公司业务,银行客户经理“放水”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听起来很简单,操作时却离不开两家公司多位员工的“里应外合”,还有银行客户经理对违规申请的默许。

 

裁判文书显示,宋某等人分两次合计骗取民生南阳分行银行商业承兑汇票2.8亿元,每次均为1.4亿元。

主要方式是舞钢金益全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益全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在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舞钢公司”)内部管理层员工胡某的帮助下,虚构两家公司的业务交易。同时,宋某指使旗下员工张某等(同属金益全公司)制作虚假的业务合同。

而在舞钢公司的胡某,在明知宋某虚构业务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下,私自加盖公司印章,帮助宋某分别在三家银行的《动产融资差额回购协议》、《银行承兑汇票收到确认函》、《提货通知单(回执)》、《业务合作协议书》、《商品金额证明书》、《提货通知书回执》、《厂商银授信合作协议》、收条等手续上签字。

银行的客户经理在没有认真核查业务合同真实性的情况下,办理了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为金益全公司,收票人为舞钢公司,也就是最后应由舞钢公司收到银行的打款。但舞钢公司的胡某将工作人员交给自己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宋某。

第一次骗取银行承兑汇票没多久,宋某再次利用虚构业务往来的方式,申请办理1.4亿元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客户经理明知业务是假的情况下,再次帮助宋某办理成功。

第一次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根据汇票要求应是金益全公司的宋某支付给舞钢公司1.4亿元,宋某是如何兑付汇票的?又是如何再次故技重施,又骗取银行1.4亿呢?答案是拆东墙补西墙。

宋某通过向他人融资的方式拿到了1.4亿元,其中的4400万元是由银行经理帮助完成的。但并没有全额兑付此前的汇票,而是平均分成了两份,一份7000万偿还了此前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敞口7000万元。另外一份7000万,宋某交纳了第二次办理的1.4亿元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7000万元。

这样一来,第二次办理的承兑汇票办理完后,宋某将这1.4亿元汇票用于偿还此前融资。截至案发,宋某尚有7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敞口未归还民生南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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