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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子公司成长的烦恼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1-07-30 00:52 浏览量:

从开业初期的经营情况来看,2020年,开业的20家理财公司中,17家披露了开业首年的经营业绩,全部实现盈利,其中。成立于2019年11月的招银理财,2020年实现净利润24.53亿元(92%来自于招商银行托管理财产品获得的管理费收入);兴银理财、中邮理财、农银理财盈利水平紧随其后,去年净利润分别为13.45亿元、11.87亿元、9.91亿元。

在银行理财行业内部,虽然发展思路大体相通,根据与母行的关系以及母行的战略定位不同,各个理财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发展策略有所差异,主要表现在市场化拓展方面,有些公司一开始就迈开了较大的市场化步伐,体现出在整个资管市场寻求一席之地的想法,在团队补充、自营渠道建设等方面,动作快于其他机构;而另一些理财子公司则更多强调作为母行子公司的身份,以服务母行的客户为主。

比如在投研方面,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庞大,远超基金公司,最需要的是大类资产配置能力、组合管理能力。不少理财子公司都提到一个目标,即建立全天候、多资产、多策略的投资平台。相比于其他资管机构,银行理财的投研需求要“更高一层”。比如,相比于对个股、对具体资产的研究分析,现阶段的银行理财更关注对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分析。而在市场颇为关注的权益投研上,他们也并没有短时间内大干快上,而是分步实施,对个股的投研目前在银行理财子公司中尚未普及。

在监管体系逐步补充完善的同时,机构和业务的转型发展也在逐步推进中。银行理财业务的转型和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成立发展是同步推进的,二者相伴相生。从银行理财业务转型角度来看,2018年之前,理财业务爆发式增长,但背后隐含着一系列风险问题,最核心的问题是,银行理财和信贷没有进行风险隔离,理财产品和资管项目不是一一对应、单独管理的。资管新规以及针对银行理财转型要求的政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出的,银行理财子公司作为承载转型后的银行理财业务的公司主体,应运而生。

2018年4月27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实施《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资管新规”),拉开了资管行业转型发展的序幕。2021年是资管新规实施三周年,也是过渡期的最后一年。

在这个过程中,规范银行理财发展的相关政策体系不断补充完善。从大资管行业的政策框架上看,针对银行理财的监管体系已经十分全面。基本框架为:一行两会及外管局联合发布的“427”资管新规、央行720补充通知和《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为上一层针对整个资管行业的政策文件;其次,针对银行理财和银行理财子公司,银保监会及央行相继出台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此外,中基协、中债登还出台了关于银行理财估值指引的具体文件。

另一方面,在临近过渡期尾声,银行理财业务在持续转型和进一步发展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值得重视的挑战,包括存量整改问题,银行理财产品估值问题,推介和销售问题,在税收等细则方面的统一监管标准问题等。此外,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发展也面临着资管文化重塑、团队稳定性、机制市场化等难题。

比如在产品方面,更强调客群的区别,决定了公司的产品特点、经营风格上的不同。银行理财子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银行理财要提供的是一种长期的、稳定的、可持续的收益回报,在提到要学习公募基金的投研能力时,更多地强调要吸取公募基金行业的教训,并表示不会走同一条发展道路。比如,基金公司普遍存在公司和基金经理赚钱,但投资人很难分享到较高收益、产品波动太大投资者拿不住等问题。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依托“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制红利,公募基金税对机构投资者保持着天然的吸引力。鉴于此,银行理财行业一直呼吁与公募基金同质化的理财产品,应该享受与其相同的税收待遇。

目前看来,以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为主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在产品线方面,虽然具体分类、特色产品上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但是,总体上还是按照以固收+为主,同时兼顾各类产品类型的全面产品谱系在布局。投研能力上,银行理财在信用研究、债券投资方面本就具备较好的基础,近几年主要忙于“补短板”式的搭建权益投研团队。

理财公司定位更明晰 发展策略差异化

本文节选自《2021资产管理发展趋势报告》,获取更多报告详细内容,请关注8月6日在上海举行的“2021中国资产管理年会”。

存量改造仍是银行理财转型阶段最艰巨的任务。过渡期仅剩最后数月,资管新规落地已经三年,是市场与监管不断博弈的三年。从新规之后的补充通知,到过渡期统一延长一年,再到特殊资产的特殊处置安排,一直以来,监管部门都在督促资管机构加快化解节奏,尽快完成转型,让市场平稳过渡,不造成明显冲击,此间需要不断权衡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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