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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显身手 专项行动护民生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1-05-10 22:04 浏览量:
督促加强供水安全监管,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显身手 专项行动护民生

维修更换后

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过程中发现乌审旗赛罕路政府丁字路口东,存在窨井盖缺失现象,被破坏的井盖周边既未设置明显安全标志,也未做任何防护措施,对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我院在发现窨井盖安全问题后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对窨井盖治理的监管职责,及时对破损的窨井盖修复并加强日常巡查,形成常态化机制。该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问题井盖进行了维修和更换,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检查机制,加大巡查频次,切实消除脚下安全隐患。
推进河湖生态治理,共护我旗河湖“长治久清”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显身手 专项行动护民生

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

探索“河湖长+检察长”法治新模式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显身手 专项行动护民生》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显身手 专项行动护民生

河湖管理、窨井盖及自来水这些事情虽小,却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乌审旗人民检察院从细处着手,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下一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为护航绿色乌审贡献检察力量。
检查自来水厂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显身手 专项行动护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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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供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职责,从影响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身边小事做起,立足检察职能,呵护民生民利,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饮用水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对旗内的自来水厂进行检查,重点查看了水源获取、过滤、消毒等处理工艺和水质情况。走访过程中,发现部分自来水厂未取得取水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相关证件已过期;水泵运行、水质净化、水质检测等工作人员未进行卫生培训和健康检查,健康证过期;供水设施清洗不到位等问题。调查核实后,乌审旗人民检察院与旗水利局、卫健委及相关苏木镇及时沟通说明情况,要求妥善处理供水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形,积极履行对供水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合力守护老百姓的“生命源泉”。
乌审旗人民检察院与旗河长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衔接机制的暂行办法》,建立了协调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日常联络等工作机制。近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左晨光联合旗水利局、林草局等部门有关同志共同部署开展河湖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采用专项检查、日常巡逻、跟踪回访等方式对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法律监督,督促相关苏木镇、嘎查村及时清除“四乱”问题,有力推动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无缝衔接,提升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法治化的水平,形成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

巡逻检查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情况

检查水源获取过滤消毒情况

维修更换前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显身手 专项行动护民生

督促窨井盖修复,守护群众“脚下安全”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显身手 专项行动护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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