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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电动车产品目录 消费者购买将有官方参考

来源:未知 时间:2022-01-29 17:39 浏览量:

推出电动车产品目录 消费者购买将有官方参考 


1月28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据介绍,2022年2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有关部门就市民群众关心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了解答。

广西已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1300多万辆

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消费者最担心是买到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导致无法上牌、无法上路行驶。据了解,《办法》实施后,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目录的编制公布主体和目录的功能定位相应进行调整,不再需要企业进行申报,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符合相关规定的生产企业名单和产品目录,这也意味着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将有官方参考。该产品目录将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上公布并适时更新,初定公布更新频率为一个月。

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目录功能定位调整后,市民群众在办理注册登记上牌时又有哪些变化?据介绍,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目录功能定位调整后,在办理注册登记上牌时所需手续和证明材料没有变化,办事群众只需提交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车辆合格证即可;申请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还需提交证明本人下肢残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同时,广大群众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选购通过国家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登记时会查询车辆的3C认证信息、并进行车辆外观和技术参数的比对。购买的机动轮椅车要列入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机动轮椅车企业及产品目录,不要听信不法商家的虚假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登记取得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号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三年,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计算;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号牌、行驶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是指既不符合旧国标又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鼓励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收等方式提前置换或者淘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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