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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高新区:优惠政策助力园区产业集聚

来源:未知 时间:2021-09-07 16:51 浏览量:

佳木斯高新区:优惠政策助力园区产业集聚 


近日,佳木斯市政府印发《佳木斯高新区产业发展优惠政策(试行)》,从产业集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5个方面推出了19条具体举措,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市形成合力,加快高新区产业集聚,打造区域创新发展核心增长级。

佳木斯高新区。

高新区现有主导产业企业项目投产后,第一年新增地方财政贡献额度200万元以上的,连续奖励三年。对年主营业务税收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参照上缴个人所得税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鼓励引进主导产业项目建设,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贡献额度给予奖励。对引进食品、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高新区主导发展产业(化工除外)且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资予以对应标准奖励。新引进的主导产业项目投产后,第一年地方财政贡献额度200万元以上,连续奖励六年。

支持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对高新区内科技孵化和创新创业平台,企业研发费用投入、科技成果转让、技术成果转化和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给予政策支持。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工业技术研究院等孵化平台本身及其创业孵化、加速企业,投产五年内,按对地方财政贡献额度奖励。对入驻高新区双创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的小微企业,达到每年约定发展目标的,免前3年房租。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投入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按照研发费用一定的投入比例给予补助。对购买科技成果的高新区企业给予奖励。对将科技成果进行技术转让(出售)的高新区企业,根据技术交易给予奖励。对高新区的高端技术人才给予对应标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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