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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思想起源社会背景,谁更具有代表性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9-24 19:32 浏览量:
法家的思想起源社会背景,谁更具有代表性



周朝,天子、诸侯和士大夫基本是以血亲或婚姻互相联系着,这些封建领主之间的社会、外交的接触遵循着不成文的“君子协定”,简而言之,就是“礼”。这些贵族长期以来都是从祖先那里继承其权利,而在发展中,他们逐渐觉得,这些权利并不是依靠忠君的理论获得。周朝的后几百年,以分封制为形式的封建制度(这里的封建制度是以分封为形式的政治制度,不是秦后的社会形态的封建制度)逐步解体,一些贵族都丧失了土地和爵位,反而一些平民能凭借才能和运气成为社会上,政治上的显要人物,这样原来的社会阶层的固定性被打破了,一些国家通过侵略不断壮大其身,战乱现象日益激烈,这个时候像儒家学派的治国思想是不符合当时的乱世的,这些国家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一个权力高度集中的政府,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法家的思想应势得到发展。
当时社会上有一种人群,被叫“法术之士”,他们提供给国君治国法术,鼓吹这些法术可以把权力高度集中于国君一人之手,国君不需要是圣人,只要忠实执行他们的法术,就算是中人之资也能治国,并且治理得很好,这些“法术之士”的将他们的法术进一步理论化,于是构成了法家的思想,所以法家思想不等同于法律和审判。
商鞅,法家代表人物,治国思想以“法”为核心,即法律,法制。辅佐秦孝公期间,积极实行变法,在户籍,度量衡,土地,税收等方面做了改革,制定严酷的法律,促使了秦国由一个落后的奴隶制国家转而成为一个强大的封建国家,为秦国大一统打下基础,这一系列变革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过程中得罪了不少贵族,包括当时身为太子的秦惠王,后来秦惠王即位,公子虔等贵族势力便罗织罪名,诬其谋反,商鞅逃回自己的封地与秦军对抗,最后兵败彤地,尸身被运回咸阳,车裂示众。
韩非是法家最后也是最大的理论家,在他之前法家已经具备三派,以“势”为重的慎到一派、以“术”为重的申不害一派,以“法”为重的商鞅一派。“势”指权利,权威;“术”指办事及用人的方法和艺术,政治手腕。韩非认为这三者都不可缺少,他说:
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势行教严逆而不违……然后一行其法。
明主像天,因为他依法行事,公正无私。明主又像鬼,因为他有用人之术,用了人,人还不知道是怎么用的,这是术的妙用。权威,权力以加强其命令的力量,这是势的作用,“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韩非子.定法》
除了集“势”,“法”,“术”一身,韩非还提出“无为”的帝王用人之道,“无为”是道家的观念也是法家的观念,但是两者却有不同,韩非:“君主应如“日月所照,四时所行,云布风动;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属轻重于权衡”,君主应该无为,而命令别人替他为,以无为用天下。
韩非有点口吃,但他擅长著书,如《韩非子》《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将法家理论学说推至最高峰。韩非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李斯嫉妒韩非的才能和得宠,从而政治陷害韩非,韩非最后死于秦国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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