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中国名片 > 解析财智 > 正文

购买理财产品将发生变化 个人投资者需重点关注哪些?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1-06-10 07:11 浏览量:

  “接下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将持续优化‘中国理财网’,强化信息披露平台建设。”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总裁成家军说,以期更好地实现“理财产品指定查询平台、理财产品第三方信息披露平台、权威发声阵地、投资者教育阵地”四大主要功能。

  去哪里查询?中国理财网是中国银保监会授权的理财产品查询唯一指定平台,该网站依托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的信息登记系统。按照《办法》,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应在以上系统登记本机构理财产品的销售人员信息并及时更新,要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但出于市场竞争考量,个别理财公司曾乱设“业绩比较基准”,误导投资者购买产品。为此《办法》特别提出,“业绩比较基准”不能乱设,理财产品的销售机构不得使用未说明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的业绩比较基准,不得单独或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

  当前,理财公司已成为银行理财市场的主力军和第一大机构平台。根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统计,从存量数据看,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理财公司存续产品规模为7.61万亿元,同比增长5.06倍,市场占比高达30.40%;从增量数据看,2021年一季度理财公司共新发产品1452只,累计募集金额8.34万亿元,市场占比达27.06%。

  根据《办法》,打开“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后,里面必须包含“风险揭示书”。首先,要在醒目的位置提示投资者“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其次,必须包含理财产品的类型、期限、评级结果、适合购买的投资者等基本信息,并配以示例,说明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

  目前,银行理财正在开启净值化转型,保本产品已成为历史,不会再发行。与保本产品的“到期收益率”不同,净值型产品的预估收益通过“业绩比较基准”来体现,也就是说,理财公司根据产品往期的业绩表现,或同类型产品的历史业绩,计算出来一个投资者可能获得的预估收益。

  我国25万亿元规模的银行理财市场迎来新规,个人投资者需重点关注三方面变化:一是购买理财产品必须定期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二是如果销售机构宣传某产品“保本高收益”,这就是欺诈;三是银行理财产品有了“防伪码”,购买前要“三查”,查机构、人员和编码,以防遭遇虚假产品。

  “此前,理财公司沿用的主要是商业银行理财、代销等监管规则,全面性和适用性不足。”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为了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此次监管层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规范,充分研究、借鉴了国内外已有的成熟经验,以避免制度洼地。

  今后,投资者购买理财公司产品可通过两个渠道,一是理财公司,二是代销机构,前者又可以分为银行网点购买、电子渠道购买,如手机银行APP。

  无论通过哪个渠道,投资者都要认真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切莫匆匆扫一眼文件就急忙签字,甚至连理财产品的基本信息都不了解。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