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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化推进打造智慧检务“湖北模式”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9-12 13:55 浏览量:
系化推进打造智慧检务“湖北模式”


检察官主导体系化推进打造智慧检务“湖北模式”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检察工作如何适应信息化、智能化趋势,实现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智慧检务“与办案融为一体”“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要求,是当前我们 

面临的重要课题。这其中除了要更新理念、超前布局、富集资源技术等要素之外,方法路径也至关重要。近年来,湖北省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部署,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体系化推进,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具有鲜明特色的智慧检务建设模式。 

检察官主导,实现法律经验与算法模型的最佳融合。业务经验、算法模型和海量数据是人工智能最重要的三个组成部分。如霍姆斯所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智慧检务不仅蕴含着大量信息技术,更蕴含着大量无形的法律和检察业务经验。这些经验不仅是检察工作的基本支撑,同样也是搭建智慧检务算法模型的业务规则。因此,在智慧检务建设中坚决摒弃了以往科技公司为主、检察官“拎包入住”式的研发模式。在梳理业务难点堵点、提出业务需求、构建算法模型、测试改进等各个环节中让检察官深度参与、发挥主导作用,打造了一批真正“实用、管用、好用”的检察信息化实战应用产品。例如,在研发“智慧民事”项目中,由一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领衔,结合多年办案经验,主导提出了“十对比要素审查法”的民事检察监督算法模型;在“两法衔接”项目中,对行政处罚案件是否符合移送标准提出了“三步筛查法”的算法模型,再由软件工程师转化为计算机语言,给项目注入了“法律灵魂”。 

建用一体,实现研发与需求的同频共振。以往信息化建设一般都是由单位的信息技术部门主导前期建设,甚至全甩给科技公司,业务部门只管后期使用。实践中,这容易造成研发与需求脱节、建与用脱节,技术和业务成了“两张皮”。因此,在智慧检务建设中,我们将业务部门从“幕后”推向“前台”,坚持哪个部门的软件就由哪个部门负责建设、研发,既承担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也承担项目落地后的应用责任,全面参与立项、设计、研发、实施、应用等全流程。检察技术部门则负责统筹协调,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把关。通过建用一体的方式,不仅确保了建成的项目更加贴近一线办案需求,而且有力保证了在应用中更好实现迭代升级。 

统分结合,实现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的有机统一。智慧检务项目要实现对大数据的深度挖掘与融合应用,必须要以“大统一”为前提,保障各类平台相互贯通、数据融通共享。因此,我们在建设中坚持以“大统一”为原则,凡是最高检统建的项目,均按照最高检下发的建设标准执行;其他项目则由省院主导、统筹,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实施应用,防止各地各部门盲目一拥而上、碎片化开发从而造成重复建设、形成信息孤岛。同时,针对统一建设可能会带来的个性化不足、接“地气”不够等问题,鼓励各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全省框架内进行微创新和个性化定制,实现集中统一基础上的特色化和高标化,形成了主色调鲜明、点缀色丰富的湖北智慧检务建设“多彩画卷”。 

全员参与,实现建设项目与锻造队伍互促共进。检察工作要真正实现信息化、智能化,在项目建设之外还必须大力培养一批既懂检察业务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才能做到以新应新、创新发展。所以,我们实行人人参与建设、人人共享成果的“大会战”,以项目为依托,把研发、建设的过程同时作为锻炼队伍、提升能力的过程。一方面使学习信息化知识、掌握信息化技能、运用信息化成果成为一种检察基因和检察文化氛围;另一方面也有效提升技术人员的检察业务知识和法律思维,二者深度融合。经过持续努力,业务引导、技术驱动、全员应用的生动局面正在全省检察系统逐步形成,一批复合型人才脱颖而出,厚植了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 

目前,湖北检察机关“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撑”的智慧检务生态体系正在形成。一是宽管道、高性能、大容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通过云数据中心、网络升速扩容、安全支撑等基础建设,为陆续上线运行的各类智慧应用留下了足够的网络和硬件资源空间。通过云管平台实现全省检务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统一管理、运维,为智慧检务“大厦”打造了坚实的地基。二是全覆盖、互联通、多场景的视频资源建设卓有成效。通过远程讯问、远程庭审、远程视频接访、远程案件讨论、远程调度指挥等12个视频类项目的建设、升级,实现了视频资源池化。通过按需调度AI算法和算力,借助人脸识别、车辆识别、行为分析等算法,实现了对视频的结构化治理,以支撑深化视频综合分析运用。疫情中,我们通过全省“全覆盖”的视频可视化应用平台,使办公办案突破空间限制,检力充分释放,为检察工作按下了“加速键”。三是高科技、新技术、深融合的智慧检务应用多点开花。通过深挖智慧潜能,将机器学习、文字识别、人工智能、区块链、自然语言分析、大数据等先进智能化技术融入“四大检察”业务,实现了智能辅助阅卷、证据辅助审查、文书自动生成、同类案件法律法规和专家观点自动推送等功能,形成了检察办案和检察管理全覆盖的智慧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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