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2天银行理财究竟怎么了?为你揭示普通用户需要注意和了解的
我举个之前用过的银行理财产品例子。
*这里补充下,现金管理类的银行理财不在这个要求范围,本期不讨论。
看了不少解析的文章,我也简单”汇总“&”解析“下吧。
不过这个通知里,当时明确的最后截止时间为2020年底。但是在2020年8月的时候,考虑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又延期到了2021年底。
但是如果你仔细看产品说明或协议,就会发现在协议中约定了,如果有超过业绩基准的收益话。那这个收益中的绝大部分是会归属给银行的。
二、这次是什么事呢?
比如对于2021年9月1日之后新增的直接和间接投资的资产,优先使用市值法计算(貌似非上市企业股权除外)。
三、对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有影响吗?
由于本次主要涉及6大行,所以部分中小银行还处在未被波及的情况。
据媒体报告,有关部门近期把6大行找到一起开了一个会。
净值法,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可以避免掉这个问题。当然实际情况会更为复杂,我就不过多展开了。
这里的核心点在于将理财产品的估值方法进行了转换,从原本的成本法,要变更成市值法。而这个也就是所谓的银行理财市场净值化转型。
那为什么要这么干呢?原因较为复杂,个人认为,究竟根本原因:还是为了将银行理财的“代客理财”本质真正落实。
补充一个细节,传闻某些国有大行,净值型产品数量的占比,平均只有20%左右。甚至某大行的占比才5%左右。
四、叨叨几句
各位就从大白话文了解下这事。
下一步,应该就会到银行理财子的产品了。
有没有觉得很“鸡贼”!
要我说,肯定还是“高息“存款啊!也许是最后的红利期了。
各位该存什么,可以翻阅历史的文章、看看道叨的存款笔记,跟群友群里唠唠嗑,基本就能很清楚了。
普通用户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另一方面,由于计算方式的变化,类似产品的表面收益率也会出现比以往更大的波动。
也就是说,终有一天,银行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和货币基金的利率会靠拢的(这话先容我插个眼)。
但是实际也没那么绝对,特殊情况。还是放了一个个案处置的口子,具体就看银行情况。
总之这是一个必然的转换,可以让银行理财市场更为规范。
其次对于已使用成本法估值理财产品的存量资产,要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一、故事的背景
诚然绝大部分的产品到期兑付也确实是这个利率。
一方面,由于涉及“不符合要求”部分的资产处置的情况。短中期内收益会有较大波动,甚至平均收益水平会下滑不少。
今天的存款,没什么特别说的。
这里不得不说,会有!
大家好,^-^ 我是可以让你了解更多金融知识的“道叨”!
那现在怎么选择呢?
盲目猜测下,未来这种不同主体之间类似的产品,在产品层面越来越趋同的情况下,相应的监管政策一定会趋同的。
大意是不满意现在的存量资产处置进度,有些银行似乎在”划水“。
据说,本次会议要求到了年底的过渡期结束一定要实现之外,还口头对这些银行的理财产品的处置提出了些明确要求。
早前很多银行理财产品关于产品利率的描述往往都是”业绩比较基准“。
我们大可认为,有关部门在重点整顿现在的银行理财市场,并要求银行加快整改速度。
如果你有入手6大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重点关注一下。
故事开始于2018年7月20日央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在这里明确要求了不得再存续或新发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
很多朋友,都会下意识地把这个当做银行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率。
不过银行理财方面,昨晚出来了一个6大行被要求加快整改、转型的劲爆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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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是有违公平的!
但这问题上,本质是让用户承担的本金损失风险,但是银行在没有承担任何风险的情况下,除了保底管理的相关费用之外,"掠夺了"大部分的超额收益。
主要体现在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波动和下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