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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改革惠民生 百姓健康有保障

来源:未知 时间:2020-11-13 14:51 浏览量:
医疗改革惠民生 百姓健康有保障


  “十三五”以来,根据国家、省、市历年来关于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工作部署,结合最新国家、省《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要求,水城县紧紧围绕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全面落实健康扶贫基本医疗有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助推全县脱贫攻坚。

  全面落实群众“有地方看病”,实现医疗服务机构“三建成”。水城县人民医院、水城县中医医院均建成二级甲等医院;35个乡(镇、街道)建成有政府办卫生院;225个行政村(居)规范化建成235个村(居)卫生室。实现医疗服务能力“三达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所有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能力建设均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标准;235个村(居)卫生室均达到《村卫生室管理办法(2014年)》标准要求。

  全面落实群众“有医生看病”,实现医疗服务能力“三达标”。水城县人民医院、水城县中医医院每个临床科室都有1名以上执业医师;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1名以上执业助理医师;每个村卫生室都有1名以上合格乡村医生。自脱贫攻坚以来水城县医务工作者从1558人增加到3403人,执业(助理)医师从391人增加到794人,注册户数从194人增加到878人。

  全面落实群众“有制度保障看病”。实施医保政策情况,按照国家医保局“保基本”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医保政策标准,实现建档立卡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全覆盖;推进便民惠民措施情况,进一步优化简化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均严格落实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出院结账单“一单清”等措施。

  在国家、省、市的悉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水城县实现建档立卡人口应保尽保、应资尽资、应报尽报;实现建档立卡人口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应服务尽服务;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应治尽治;实现健康扶贫基本医疗有保障“三个三”(即:医疗服务机构“三建成”、医疗服务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达标”),在疫情期间,水城县未发生感染病例,健康扶贫工作未受到大的影响;在灾情发生时水城县辖区内医疗机构均未受灾情影响,能正常开展诊疗服务,医保费用正常报销,健康扶贫相关工作常态化开展。

  水城县创新“三个”机制夯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创新引才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三年提升计划”中每年新增医务人员500名以上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为政府民生实事;创新激励机制,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在县财政财力紧张的情况下,调整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资金投入;创新管理机制,强力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城县积极探索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县乡村一体化”管理,促进卫生人才资源互补,将乡镇卫生院人权事权全部上划至县卫生健康局,以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为龙头,打造县域医共体。2016年以来,水城县共招录县、乡、村合同制医务人员1662名(其中农村中小学校合同制医务人员178名,率先实现农村中小学校公职化校医“全覆盖”);招引编制内医务人员151名,其中引进紧缺性人才49名。2016年、2017年、2018年水城县连续三年获“贵州省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引才”一等奖。

  全力推动医疗设施“标准化”建设。按照将县医院、县中医院建成三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二级医院、一般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扩容增量的顶层设计,全面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强配优医疗设施设备,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累计投入资金15.2亿元,建成县医院住院综合楼和县第二人民医院一期工程,有序推进县中医院建设,建成9个5000平方米以上的中心乡镇卫生院、26个10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25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成235个250平方米以上的村居卫生室和100个深度贫困村卫生室,建成易扶搬迁安置点医疗机构24个、中小学校医务室224个,累计新增医疗业务用房20.5万平方米,2019年千人床位数达到1.2张,有效解决群众就医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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