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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的民生资金且容他人“窥视”

来源:未知 时间:2020-10-05 10:33 浏览量:
群众的民生资金且容他人“窥视”


 “由于心存侥幸,总是幻想自己的违纪行为做得滴水不漏,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既害了自己,又毁了家庭,愧对亲人朋友对我的殷切期望,愧对组织多年来的教育和培养……”在忏悔材料中,鲁甸县龙树镇新乐村原总支书记孙某某流着悔恨的眼泪写下了这样的话。

  事情还得从去年3月说起,鲁甸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公安局文屏派出所转来的关于龙树镇新乐村原总支书记孙某某截留赵某某农村低保和农危改资金的问题线索。

  “贫困群众的低保资金是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实施的特殊救助政策,关系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绝不容许他人‘窥视’和惦记,必须严肃查处,给老百姓一个交代。”在案件线索分析研判会上,县纪委监委负责人李大捷义愤填膺,斩钉截铁地提出了要求。

  “低保资金都是打入贫困群众一卡通的,被举报人既没有存折,也不知道密码,他是如何窃取到低保资金的?”带着众多的疑点,核查组挂案领导孟兴辉随即带领成员深入一线,对村社相关人员和村民,开始了紧张的核查核实工作。

  调查发现,龙树镇新乐村原总支书记孙某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截留低保户赵某某的低保存折本,并伙同其妻季某某将赵某某的低保款和农危改款项合计40500元取出,用于自己的家庭开支,影响恶劣,情节严重。

  “你是怎么拿到赵某某的存折本的?”“当时新乐村的低保本都是由我统一领来后统一集中发放的。”“那你为什么没把赵某某的存折本发给他本人呢?”“我是想把他存折里的钱取走?”

  ……

  面对办案人员的一一追问,孙某某将低保款和农危改款项私自领取用于个人开支的违纪事实终于浮出了水面。

  去年12月,孙某某被鲁甸县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季某某属于同案犯,将二人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处分不是目的,而是案件查办的开始。”为切实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发挥案件的治本、震慑作用,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用好通报曝光这一监督利器,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活教材”,深入乡镇、村(社区),通过召开群众会、院坝会、党员大会等形式,以案说纪、监督促改,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截至目前,通报曝光典型问题8批17起39人。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狠抓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不松劲,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官小贪和雁过拔毛的基层“微腐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有所呼,我们就要有所应。凡是涉及群众民生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我们将坚持即查即办、严查重处,以强有力的执纪问责牢牢守住群众的‘奶酪’,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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