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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竞业限制 保护商业秘密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1-04-13 14:10 浏览量:

刘宇翔表示,员工违约时,企业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证明员工的行为违法。一是属于竞业限制义务适格主体,二是双方存在有效竞业限制相关约定,三是员工存在违约行为。在诉讼时,员工除了对以上三点进行反驳,还会从企业未按约定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角度进行抗辩。而这里企业的履约状态未必当然构成有效的抗辩理由。

“竞业限制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实践中有些企业未能重视竞业限制协议,如在员工离职后,视竞业限制约定不存在;不按照协议或者条款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导致员工没有遵守竞业限制的约定,令商业秘密泄露。”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辛艳茹提醒企业,出于保护商业秘密等目的,在录用员工的过程中,要重视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同时,在履行过程中,要及时支付补偿金,保证竞业限制协议或条款的效力,有效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本案中,关于竞业限制补偿形式可否为股票期权引起了业内讨论。”朱云霄介绍说,竞业限制的补偿应以货币的形式支付,股票期权不符合竞业限制补偿的支付形式,应不予认可。从性质上来看,腾讯公司以股权激励之名,行竞业限制之实,有意无意地将股权激励与竞业限制混为一谈的做法并不合规。股票期权通常是对员工工作表现的鼓励和刺激,而不是对员工离职后行为的限制和约束。同时,竞业限制补偿应是一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补偿,而非在职时。

但本案最终调查得知,徐某的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在职时就已发生,即使没有协议约定,劳动者也应在在职期间不做与本单位有利益冲突或竞争关系的行为。因此认定其违反了保密义务,应当对其进行处罚。

“关于违约金标准,法院主要参考员工在原单位的收入状况、入职新单位后的收入状况、原单位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额度、员工是否存在刻意隐瞒行为、员工离职与再入职之间间隔时长等要素进行确定。”刘宇翔说。

2014年1月26日,徐某成立上海A科技有限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2014年6月24日,腾讯上海公司为徐某办理了网上退工。腾讯上海公司随后以违反竞业限制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两次审理,法院最终认定,徐某应支付人民币1940万余元。随后徐某申请再审,但最终被上海高院驳回请求。

“该案件也提醒企业,要提前做好竞业限制的合规工作,避免在一些案件中,因为自己流程、制度不规范,导致无法对真正的侵权人追究相应责任。”朱云霄说,通过对竞业限制个案的解决,有利于企业进一步保护商业秘密。在知识产权价值持续增长的时代,企业想要在市场中获得强竞争力,务必要做到这点。

2009年4月,腾讯上海公司与徐某建立劳动关系,徐某从事网络游戏开发运营工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徐某每月薪资中200元属于其离职后承担不竞争义务的补偿费。若其违反不竞争义务的约定,徐某须支付10万元违约金。之后,腾讯上海公司与徐某先后签订了两份主要内容相同的《保密与不竞争承诺协议书》,约定由腾讯上海公司的母公司在徐某在职期间向其发放股票期权作为其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履行保密与不竞争义务的对价。

“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认为即使企业未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在竞业限制约定解除之前,员工仍有义务持续履约。”刘宇翔说。

“人才的竞争与保留策略已经被各类企业放在越来越重要的位置,重要人才的流失不仅可能造成经营管理难度与成本的大幅度增加,还可能造成客户流失、竞争优势丧失或减弱、声誉受损等后果,甚至可能引发商业秘密被利用、泄露,经营计划受到破坏等严重不利局面。”在日前举办的竞业限制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用工实务探析研讨会上,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宇翔表示,商业秘密的泄露和破坏,亦往往来自于内部人员的不当行为。对企业而言,需要规范内部人员行为,解决竞业限制个案,保护商业秘密。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朱云霄以腾讯竞业限制案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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