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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商业保理行业平稳发展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8-31 09:12 浏览量:
规范商业保理行业平稳发展

      近一段时间,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商业保理监管持续收紧,以促进行业风险出清、规范发展。

  继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6月底发布了对31家辖内商业保理企业《责令整改通知书》的公告之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7月也召开了深圳市商业保理行业清理规范专题会议,提出未来将从减量增质、建章立制、分类监管、行业自律等四个方面持续推动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商业保理经历了初创期高速发展后,无论是企业数量、业务规模都得到了飞跃式发展。根据行业发展的周期性特点,现已进入规范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成长期。而随着国内外市场变化,诸多商业保理企业也面临着经营成本高、资金链紧张等问题,甚至出现一些合同违约、坏账等情况。防风险、促发展成为眼下商业保理企业面临的“必选题”。

业务风险不容忽视

  商业保理作为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工具,风险防控是其业务环节的重中之重。目前来看,商业保理风险主要集中在信用、法律及操作三个层面。信用方面容易出现欺诈、拖欠和坏账等情况,伪造电子商票便属于此类。法律层面则容易在应收账款合法性、合同瑕疵及转让方面产生风险,此外在业务操作上也会产生相应的风险。

  近年来商业保理在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保理合同纠纷也呈快速上升趋势。据最高法院统计,从2014年到2017年,全国各级法院保理案件累计受理数量超过1万件。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分析认为,引起商业保理纠纷的常见原因除了保理合同效力问题、是否构成保理认定及债权转让等之外,融资利息、违约金成本、电子证据的认定问题等也容易造成争议和纠纷。

  一方面,保理纠纷案件增多反映出公司在业务风险防范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另一方面,一些供应链金融风险“暴雷”事件也引起商业保理企业高度关注供应链金融中的贸易欺诈风险。如2019年7月诺亚财富“踩雷”承兴国际事件以及2018年的辉山乳业、上海华信等一系列风险事件中,相关保理公司也陆续暴露出一些风险管理问题。

行业规范程度提升

  为了更好防范和化解风险,规范商业保理企业行为,金融监管层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压实监管责任。

  银保监会在去年10月下发的 《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指出“各金融监管局具体负责统一归口监管”,具体监管职能落地于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便于地方因地制宜。在《通知》指引下,全国多个省市已开展商业保理企业的清理规范工作,对“空壳”“失联”等非正常经营企业以及从事现金贷、套路贷等违法违规企业进行集中治理。

  如深圳市,继今年3月份公示5238家疑似“失联”商业保理企业之后,于公示期结束后对名单进一步核实、调整。7月份公示了第二批失联商业保理企业名单,共600家。

  作为全国商业保理行业聚集地,深圳市商业保理企业众多,自2012年试点以来,共为上百万家中小微企业盘活了近两万亿元应收账款。据统计,截至2020年6月,深圳市商业保理企业总数6182家,约占全国60%;年业务规模达6000亿余元,占全国50%以上,连续5年保持30%以上增速。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分析认为,待非正常经营企业清理完成后,行业风险乱象得以整治,商业保理企业数量会大幅减少,企业的综合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也会得到质的飞跃。此外,一些原来基于核心企业业务的公司,为能够规范化合规经营,也会通过并购、国内双保理、再保理等模式加快调整,商业保理市场化业务比例也将提升。

加强风险管理

  业内人士认为,除了持续推进监管之外,商业保理防范风险、健康发展还离不开法律征信体系的完善以及行业组织、商业保理企业的共同努力。

  今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于成立时间超过一年、经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推荐、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派出机构审查的商业保理法人企业,可以以专线直接接入和互联网平台方式接入央行企业征信系统。

  推进商业保理企业接入人行征信系统,将失信行为纳入征信体系,将给商业保理企业防范业务风险带来重大利好。8月10日,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发布通知称,将选拔推荐一批具有一定实力,经营业绩良好的商业保理企业,并在央行征信中心协调指导下,尽快实现央行征信系统接入。

  从法规政策来看,随着民法典将商业保理合同作为有名合同纳入到合同编,保理业务实现了从无名合同到有名合同、从依债权转让一般规定到有专门法律条款可依的历史性突破。同时,保理合同章还针对保理业务实践,明确了对保理人的保护性规则,控制了虚构应收账款风险、基础交易变更风险、双重融资风险等三大风险,这都将极大利于司法裁判,有助于降低业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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