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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商业银行被骗9300万贷款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7-03 12:52 浏览量:
凉山州商业银行被骗9300万贷款


        次从银行骗取贷款9300万元,实际归还金额不足600万。
  7月2日,裁判文书网披露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骗取凉山州农商银行贷款的主要责任人、资金中介朱皓,判处有期徒刑11年,对涉案的银行“内鬼”等多人另案处理。
凉山州商业银行被骗9300万贷款,归还金额不足600万,幕后“内鬼”竟是风控主管
  共骗贷930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底至2013年底,被告人朱皓与**利(另案处理)、曾溢(另案处理)、毛某(另案处理)、邹仲宇(在逃)、谢某2等人为骗取凉山州商业银行的贷款,与担保公司及银行工作人员毛某等人共谋后,采用无实际经营场所和具体经营业务的贷款主体,由朱皓伪造相关贷款资料,骗取凉山州商业银行贷款9300万元。
  凉山州金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鉴定报告、审计鉴定补充报告、贷款本息归还情况表显示,本案的贷款主体共骗得州商行贷款9300万元,案发后尚有本金8772.35万元未归还。
  上述骗贷共计15次,单笔金额最高达2000万的一笔,未做任何偿还。
  对风控严格的银行机构来说,如此大规模多次骗取贷款,这些人到底是如何得逞的?
凉山州商业银行被骗9300万贷款,归还金额不足600万,幕后“内鬼”竟是风控主管

  15次如何得逞
  判决书中披露了事件来龙去脉:2012年底,**利、曾溢、毛某想从银行获取贷款,遂联系朱皓帮忙找贷款主体,并在款贷下来支付朱皓10至20万元报酬。
  朱皓本人也没有大量可贷款主体,于是开始借他人身份证成立新公司,到凉山州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根据朱皓供述,部分贷款身份证是曾溢、毛某等人找来,委托其成立公司并向银行贷款,部分使用自己亲属的身份证成立公司贷款。
  其中一名证人王某证实:“2012年10月左右,我将身份证给了朱皓注册一个公司,注册公司后不久,朱皓叫我一起到州商行签字,我得知朱皓利用我身份信息注册的公司贷款后不愿意签字,朱皓一再保证贷款和利息不需要我负责,我才签了字。”
  “内鬼”浮出水面
  注册新公司冒名贷款的把戏,能轻易骗过银行风控审核,必然少不了“内鬼”协助。
  毛某就是这个“内鬼”。根据毛某简历,其于2008年5月进入凉山州商行工作,先后任州商行西昌支行行长,州商行小企业信贷中心主任,州商行风险管理部主管,直至2017年5月免去风险管理部主管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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