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提早交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来源:未知
时间:2022-05-19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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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提早交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记者5月18日获悉,为进一步加速开释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方针盈利,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继续加速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方针施行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提早交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进一步抓住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
根据《公告》,提早交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方针施行力度的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契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职业大型企业,能够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一次性交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契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职业大型企业,能够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一次性交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请求的基础上,会集交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公告》指出,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施行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方针的重要意义,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方针施行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速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方针施行进度的公告》和本公告有关要求,继续加速留抵退税进度,进一步抓住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请求的基础上,活跃执行存量留抵退税在2022年6月30日前会集交还的退税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