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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3-14 10:24 浏览量:
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2020年陕西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34.2万人,同比增加1.3万人。当前正值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关键时期,受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高校毕业生求职环境发生变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困难增多,就业形势复杂严峻。

为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做好陕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发文,从“组织网上就业大市场”“适当延长毕业季校园招聘会时间”“扩大应届高校毕业生升学深造规模”等22个方面进行全面部署安排,明确: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的170余场现场招聘会,疫情结束后应密集安排落实,不得减少;招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到急需教师的高中和幼儿园任教;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落实单位后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办理就业手续;省教育厅积极向教育部争取支持,扩大研究生及专升本招生规模,各高校要创造条件,满足扩招的办学条件。具体内容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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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健全高校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疫情期间就业工作方案。各高校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工程,健全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和以二级学院(系)党委书记、院长(系主任)为组长的两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机制,健全督导和考核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制定疫情期间行之有效的就业工作方案。根据疫情发展和疫情防控动态变化,不断调整工作方法,特别要做好疫情结束后举办线下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的准备工作,抢前抓早、提前谋划,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毕业生就业总体稳定。各高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疫情期间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于3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加强高校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各高校要统筹调配就业工作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疫情期间学校就业工作人员数量与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500。各高校要创造便利条件,保证疫情期间就业工作人员优先上岗、工作日全体在岗、周末和节假日轮休值岗。各高校就业工作人员队伍组成名单于3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保障高校就业工作软硬件条件和经费。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疫情期间就业工作所需的网络资源、软硬件配备和专项资金要优先保障。各高校均需建立就业“一网一群一平台”(就业网、就业微信群或QQ群、就业微信公众平台),全面实现“信息发布—简历投递—企业宣讲—线上签约”一体化的线上功能,与省级就业网站和教育部“24365招聘平台”保持互联互通,确保就业信息供给充分、渠道畅通。

(四)强化数据统计与报送。按照教育部教学司函〔2020〕8号通知要求,从3月9日开始,各高校每日有专人统计和报送本校举办网络招聘会、宣讲会的场次、岗位数量、签约人数等数据,对未按时报送的高校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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