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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湘就业创业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2-25 10:10 浏览量:
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湘就业创业






记者昨日从人社、教育部门获悉,我省发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湘就业创业。

“十条措施”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省属国有企业要从新增岗位中拿出不低于50%的岗位专门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信息应同步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在网上公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其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2020年,我省计划招收定单定向全科医生计划1500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200名、“三支一扶”计划400名。

鼓励创业:对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因患新冠肺炎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并相应调整信用记录。鼓励高校毕业生以多种方式实现灵活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其个人实际缴费的4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扩大应届高校毕业生升学深造:2020年全省增加5%研究生招生计划,将专升本录取比例扩大1倍以上。

就业帮扶:对毕业学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孤儿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见习人员达到50%的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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