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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精管善治绣出江苏“城市名片”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0-12-28 20:28 浏览量: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对城市市容市貌在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等四个方面的标准作了具体规定,重点关注城市市容市貌的“脏、乱、差”和设施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

新标准为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准要求,落实门前责任制,临街单位、门店、住户按规定做好责任区环境卫生、绿化、秩序维护工作。苏州于今年实施了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要求沿街市容环卫责任主体签约率、张挂率、履约率、违规处罚率均达到100%,通过全覆盖多维度建立治理体系、全过程多途径完善治理机制、全方位多种类提升治理成效,形成常态长效高标准的管理机制,促进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住有宜居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城市治理也逐渐从“规模供给”转向“品质供给”,并注重个性化设计、特色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在此背景下,江苏作为社会治理优等生,提出率先开展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通过“一个先行先试、三个探索”“为全面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从大整治到微治理,从大改造到微更新,灯箱广告没有了、停车秩序变好了、违章搭建变少了、公厕环境改善了……得益于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苏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正在古今辉映中展现出新的面貌和气质。

江苏其实很早就出台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其中2004年2月正式实施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就对适用范围、管理体制、市容环卫责任区、环卫设施建设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规范。苏州在2006年也相继出台了《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临街建(构)筑物、占道经营问题、公共水域容貌、公共厕所管理、市容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运作等方面作了具体说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截至“十三五”期末,中国城市数量已达684个,城市建成区面积更是超过6万平方公里,城镇常住人口突破8.3亿人。在这史无前例的城镇化进程中,我国不仅解决了世界上最大规模人口的“住有所居”问题,还极大地提高了城市建设发展水平,改善了人居环境质量,其中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作用尤为突出。

新标准为“双微”快速处置机制提供了有力保障。标准对市政设施安全性和市容秩序等方面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苏州市建立了城市管理“双微”快速处置机制,即城市基础设施微小破损、缺失问题快速处置机制和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快速查处机制,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精细优质的管理与服务。在“微更新”中,引入信息化手段,实现日常微小破损、缺失的城市基础设施快速发现和处置。在“微执法”方面,太仓着力健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治理模式,常熟“百姓城管”让“志愿红”与“城管蓝”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昆山填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空白点”,实现“轻微”违法行为查处市域全覆盖,“亮剑”乱停车等28类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在提升城市市容环境的同时,助推城市文明由“盆景”变“风景”,由“风景”转“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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