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北黄海经济开发区出台企业扶持“北八条”
大连北黄海经济开发区出台企业扶持“北八条”
近日,大连市北黄海经济开发区出台了《大连北黄海经济开发区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开展扶持办法》,该方针以《庄河市促进企业高质量开展扶持办法》为根底,以招商引资扶持、工业开展扶持为主线,在土地、固投、运营等八个方面进行了大胆突破,构成了具有经开区特征的“北八条”。
中船工业园
新引入项目用地扶持
工业用地积极选用弹性出让、先租后让方式供给。要点项目新供给用地可选用“带方案出让”或“规范地”方式供给,实现拿地即开工。要点项目可给予不高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等级基准地价规范30%的用地扶持。
新引入项目建造扶持
对全区经济开展具有大局带动和引领效果,且出资强度和容积率符合要求的新引入工业项目,最高给予固定资产出资10%的建造扶持。
新引入项目运营扶持
关于经开区鼓励和支持开展的新引入要点项目,自项目公司建立年度起,连续5年比照企业当年构成当地归纳经济奉献量的50%给予运营扶持。
中小微企业扶持
对工业契合度高、演示引领性强、成长潜力大的优质中小型项目提供孵化园规范化厂房,并给予房租补助扶持。
盘活搁置资产扶持
域表里企业或个人并购、盘活域内固定资产超越1000万的关停企业,并独立建立企业的,按盘活规划给予企业一次性扶持补助,补助额度不高于企业当年构成当地归纳经济奉献的50%;当盘活企业主经营务收入首次超越2000万元,比照当年企业构成当地归纳经济奉献的50%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当盘活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入超越5000万元,新增部分可适用新引入工业项目固定资产出资相关扶持方针。
存量企业经营扶持
对当年经营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含)、5000万元以上(含)到1亿元,3000万元以上(含)到5000万元且同比正增加的要点存量企业,别离比照其当年构成的当地归纳经济奉献较上年增加部分的70%、60%、50%给予奖赏。如存量企业新增用地项目或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入超越5000万元,则新增部分原则上可适用新引入项目相关扶持方针。
引荐项目扶持
对新引入大连市域外固定资产出资5000万元及以上工业项目的项目引荐方,按固定资产实践出资总额的2‰一次性给予奖赏。新引入实践到位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的引荐方,可“一事一议”另行给予奖赏。
企业上市扶持
关于在经开区管辖区域内挂牌、上市的企业,境外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境内借壳上市且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经开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符合国家工业方针、主经营务杰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且在两年内有明确上市方案或安排的企业,给予上市后备企业扶持。
除“北八条”以外,关于科技创新、人才引入、数字赋能、营商环境、重大项目、小升规等方面扶持方针,适用“庄十条”相关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