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中国名片 > 中国名校 > 正文

“健康副校长” 计划覆盖所有公办中小学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8-21 09:53 浏览量:
“健康副校长” 计划覆盖所有公办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水平,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提升师生健康素养,今年起,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在全市中小学全面推行“健康副校长”选聘派驻制度,为所有公办中小学校选聘派驻具有医学专业背景的“健康副校长”。
 
“健康副校长”须具有医学背景
 
《关于全面推行中小学“健康副校长”选聘派驻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健康副校长”应具有医学专业背景,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医(技)师资格证书,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
 
“健康副校长”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规划和计划,参与、指导、督查学校卫生健康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研工作;指导学校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协助抓好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控(近视、口腔健康等)、心理健康等重点卫生健康工作的落实,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不断改善。此外,“健康副校长”要协调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沟通,促进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健康副校长”实行聘任制
 
新政明确,各级各类学校是学校卫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健康副校长”享有获取学校卫生健康相关资料的知情权,接受学校所在地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在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健康副校长”实行聘任制,每名“健康副校长”原则上兼职不超过两所学校,任期3年,到期可连续聘任。“健康副校长”工作任务由选派单位计入本人工作量,兼职不兼薪,实行非坐班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将对“健康副校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按照计划,“健康副校长”实施范围将覆盖全市公办中小学校,民办中小学校可参照相应标准和条件自行聘任。“健康副校长”选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各地教育、卫生部门须相互配合,选准配强“健康副校长”。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