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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系统推进高原湿地保护修复

来源:未知 时间:2024-02-03 15:07 浏览量:

云南系统推进高原湿地保护修复 


 

大山包湿地 供图

2月2日是第28个世界湿地日。记者从省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近年来,我省系统推进高原湿地保护修复,以占全国1.06%的湿地面积,保育了占全国53.89%的湿地植物和43.51%的湿地脊椎动物,为2274种湿地植物、1006种湿地脊椎动物提供了重要的生存和栖息环境。

坚持高位谋划,强化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修复,2023年印发《云南省湿地保护规划》,建立云南省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发布《湿地公园管理评估规范》地方标准,出台《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三区”湿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出版《云南沼泽湿地》专著,全力推进大理市认证国际湿地城市,新增会泽念湖国际重要湿地,大理洱海、剑川剑湖、香格里拉千湖山成功晋升国家重要湿地,大理罗时江省级重要湿地被列入省级重要湿地名录。

投入资金11576万元,以国家(国际)重要湿地为重点,实施湿地保护修复、湿地生态保护补偿等项目。截至目前,云南省有国际重要湿地5处、国家重要湿地3处、省级重要湿地29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7处、湿地公园19处,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体系不断健全,湿地整体生态功能和质量得到稳步提升,黑颈鹤、黑鹳、紫水鸡等珍稀水禽种群数量明显增加,新记录到了彩鹮、长尾鸭、白翅栖鸭、白腹鹭等湿地鸟类分布。野菱、波叶海菜花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云南特有植物分布范围不断扩大,湿地生物多样性保育成效明显,为云南生态高质量保护和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保驾护航。

作为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2014年以来,云南陆续在大山包、拉市海、纳帕海、碧塔海4处国际重要湿地实施了13个湿地生态保护补偿项目,共禁牧、休耕土地2.7万亩,建设黑颈鹤食源基地3750亩,实施候鸟致损农地补偿5万亩,直接受益农户达9388户,补偿区内人为活动得到有效控制,退化湿地得到有效恢复。大山包国际重要湿地通过对减少薄收农耕活动的补偿,减少人为活动,湿地植被覆盖率提高了14.03%,有效改善了黑颈鹤等水禽的栖息和觅食环境,该项目覆盖了大山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5个村委会50余个村民小组1000余户村民,约5000人受益,受补偿人数占保护区内农业人口的20%。

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开展绿色无污染的海菜花种植,2023年全县种植面积1500亩,总产量达2700吨,实现总产值2160万元。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依托普者黑国家湿地公园开展生态旅游,2023年旅游综合收入62亿元,占丘北县地区生产总值的48%。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梯田养鱼,春天插秧后投入鱼苗,秋天收割稻谷同时收获鲜鱼,成为人水和谐、鱼米共生的典范……在优先保护的基础上,云南将湿地公园作为实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主阵地,在不改变湿地基本特征和生态功能前提下,探索发展湿地种植、生态旅游等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促进湿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同步发挥。大山包、纳帕海、拉市海等国际重要湿地周边的生态旅游、湿地观鸟产业逐步壮大,有力支撑当地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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