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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峨眉山市绽放“生态之花”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6-14 18:58 浏览量:
乐山峨眉山市绽放“生态之花”


 

  近年来,峨眉山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紧紧围绕“打造绿水青山典范城市”的总体定位,实施“生态立市、文旅兴市、产业强市”发展战略,全力做好绿色生态“加法”和环境污染“减法”,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点燃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引擎,书写了一份精彩的生态答卷。

  健全机制 守护绿色家底

  峨眉山市是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首批天府旅游名县、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市、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2020中国最具绿意百佳县市。峨眉山景区是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素有“地质博物馆”之美誉。

  在乐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峨眉山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双挂帅”的峨眉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制定出台《峨眉山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峨眉山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等方案文件,层层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责任。

  全域统筹,坚持“山城一体,保护与发展并重”原则,优化产业布局。制定《“绿水青山典范城市”指标体系》,积极构建与“绿水青山典范城市”相匹配的空间格局,将195.16平方公里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约占市域面积16.5%。完善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机制,强力推进大棚房、卫片执法等专项整治。依法整治非煤矿山企业,关闭21家、停工停产12家,全面修复市域生态环境。

  落实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谁污染谁治理”机制,倒逼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环境网格监管体系,形成了党委政府抓总、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职能部门分工协作、乡镇属地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聚力重点 优化生态环境

  近年来,峨眉山市聚力重点,深入实施“四大生态工程”,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实施“生态搬迁”工程。积极引导峨眉山景区村民搬迁下山,累计完成4563人生态搬迁,占景区人口的23%、中高山区人口的38%。

  实施“生态补水”工程。启动“引青(衣江)进峨”“引大(渡河)进峨”,打破峨眉“有山无水”现状,其中“引青(衣江)进峨”河湖库连通工程调试运行、杨柳街滨水长廊建成,让城市水韵灵动初显。

  实施“生态植绿”工程。深化“绿秀峨眉”行动,大力开展巨桉林更替改造。全面启动林长制工作,有效管护该市38万亩国有林、集体林,加快提升交通要道、城市节点绿化美化水平,建成30公里多彩旅游通道,新植树木11万余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3.5%。

  实施“生态保护”工程。统筹打好污染防治“八大战役”,投入11.4亿元推进城市、景区、乡镇、农村污水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成CKK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彻底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城市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数据显示,2019年峨眉山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达77.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3天、优良率91.2%,优良天数连续3年保持两位数增长,12条主要河流37个监测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地表水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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