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中国名片 > 生态文明 > 正文

修复汉江生态环境 湖北郧西放流鱼苗50万尾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6-09 14:34 浏览量:
修复汉江生态环境 湖北郧西放流鱼苗50万尾





6月6日上午,在汉江郧西县观音镇天河口河段,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与郧西县农业农村局、检察院、渔政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国同步“放鱼日”增殖放流活动。本次活动主题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在执法人员和部分群众的见证下,共向汉江投放花鲢50余万尾。

 

郧西县涧池乡某村村民杨某某参与了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他亲手放流自愿购买的鱼苗1万尾。

谁能想到,一个多月前,他曾是汉江渔业资源的“捕猎者”。5月1日凌晨,他在汉江郧西县涧池段使用自家渔船、禁用渔具“地笼网”等工具非法捕捞渔获物22.35公斤,被郧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巡河警力当场查获。

杨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被追究责任,他主动承认错误,购买鱼苗1万尾,履行生态补偿责任,积极修复受损生态,实现由汉江生态环境“破坏者”到“修复者”的角色转变。

郧西县是千里汉江由陕入鄂的门户,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核心水源区,担负着“一江清水入库”的重任。但由于部分群众非法捕捞、乱采乱挖等活动,导致汉江中游水生生物生存环境造到严重破坏,渔业资源日益枯竭,促进渔业资源恢复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势在必行。

郧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王枣等人参加了当天的增殖放流活动。王枣是杨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主办民警。据他介绍,近年来,郧西县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郧西县公安、检察、农业农村等部门提升站位,联合执法,强力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在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查办过程中,秉承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源头治理、重在修复的理念,引导涉案人员增强生态环保意识,鼓励采取增殖放流等补救措施,对被破坏的资源以及缺失的生物进行有效修复,促使环境得到恢复、生态达到平衡,取得打击违法犯罪、教育引导群众和修复生态环境多赢局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