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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红线”守住“生态底线”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2-24 16:28 浏览量:
让“法律红线”守住“生态底线”

  “被告人谢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周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月21日,随着法锤声响起,一起由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从快从严办理的岳阳首例涉疫案件告一段落。

  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一个案例胜过一摞文件。近年来,岳阳楼区检察院把“公益诉讼”作为行动指南,仗剑前行。该区郭镇乡枣树村谢某某擅自采挖省级公益林修建鱼塘,破坏面积达12.6亩,被区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履职,承担赔偿责任;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开展守护学校食堂安全“护苗行动”时,针对发现的57所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问题,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最终54所学校整改到位,3所幼儿园因整改不达标被关停……

  自2017年以来,岳阳楼区检察院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5件,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8件,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

  刑事检察+公益诉讼

  为生态威武亮剑

  今年2月14日,岳阳市森林公安局以谢某、周某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岳阳楼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竟然还有人顶风作案贩卖珍贵野生动物!”仔细审查卷宗后,承办检察官、副检察长严琼感到愤慨。为了从严从快办理,严琼连续工作10多个小时,完成了阅卷、审查、文书制作、提审等工作,当天将案子审结并起诉到法院。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从此次疫情中汲取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法庭上,公诉人真诚呼吁群众要把野生动物视为人类的朋友,彻底改变滥捕滥杀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态平衡。

  “他们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事法律,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们还将对他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彭磊审查线索后,委托有关部门组织野生动物保护专家评估公共利益损害后果,依法在检察日报官网上履行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岳阳市江豚保护协会获悉此案后,申请提起了公益诉讼。届时,检察院民行部门将联手岳阳市江豚保护协会共同出庭。

  “1+1>2”

  公益诉讼效果实现新突破

  “现在是禁渔期,所有的船只都停在这里。之前岳阳楼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给企图非法捕捞的人提了醒。”渔民口中所说的案件,是岳阳楼区检察院针对禁渔期的电打鱼等非法捕鱼行为提起的楼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禁渔期,吴某等12名被告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捕捞工具,在洞庭湖水域进行非法捕捞渔获物共计2700公斤,其行为严重影响了洞庭湖生物休养生息及鱼类产卵繁殖,严重破坏洞庭湖水域生态环境,岳阳楼区检察院在审查时认为吴某等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对已破坏的水生物资源进行有效补偿和修复。因此,该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2名被告人在指定水域放流一定数量的鱼苗,以修复生态环境。

  在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有群众疑惑:“他们犯了法,判他们去坐牢,罚他们的款就好了,何必大费周章地举行增殖放流活动呢?”“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我们办案的核心价值取向。”检察长许建华作出解答。

  “法律红线”守住“生态底线”

  “检察机关这个督促履职活动搞得好,终于可以喝上放心水了!”金凤水库违建墓地的拆除,让家住岳阳经开区金凤桥管理处的居民黄某喜笑颜开。

  金凤水库是岳阳市铁山水库的附属水库,为100多万市民供应生活用水。然而,该水源保护区却遍布了10多处“活人墓”和数百处墓葬,不文明祭祀让水库受到污染。

  “如何保护好水源,又能尊重村民的风俗习惯?”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彭磊在办案时反复考量这个问题。他仔细研究法律法规,并多次联系相关单位和涉案人员,对“活人墓”进行了拆除。同时,促使职能部门规划新建了1处区级公益性公墓和4处乡级公益性公墓,彻底解决了该区域水库污染问题。

  “公益诉讼不是为了争输赢,更不能以监督者居高临下,而是为了推动解决问题、维护公益。”岳阳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易启明介绍,公益诉讼自开展以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致力于通过发出检察建议、诉讼风险提示,开展约谈、走访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自行履行职责,使公共利益在诉前程序中得到有力维护,以最小的司法成本获得最大的社会效果。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公益诉讼”摆在重要位置,构筑起保护国家和公众利益的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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