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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庄道家自然主义思想及其价值

来源:未知 时间:2020-11-08 18:55 浏览量:
老庄道家自然主义思想及其价值






 

自然主义思想是道家思想的核心内容与核心价值。自然首先是指自然而然的原则,其后具有自然界的含义。道家从人与自然和谐共存、人是自然界密不可分的一部分的立场来看待自然,认为人与自然息息相通、和谐共存,人与自然本质同源,人类应该遵循自然规律。道家的自然主义思想反对片面强调征服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对矫正现代工业文明破坏自然的弊病有重要意义,对当代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发展生态文明、建构环境伦理具有独特价值。

“自然”本是道家首创的独特概念,自然最先出现在《老子》中,战国中期以后使用渐多。“自然”一词的最初意义不是指自然界,其本意就是“自己如此”,“自然”的原始意义就是自然而然,其运动发展没有原因可言,也没有外力干预作用。道家讲自然,并不是排斥一切人为,而是主要指人类应按自然原则做事。老子所讲的自然恰恰是人类社会中的自然,是人类行为中的自然而然的状态。提倡自然是对人类社会行为提出一种方向和理想,而不是提倡“不做事”。老子之自然不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没有人类文明的自然状态,不是与“人类”或“人为”相对的概念,而是与勉强、紧张、压迫、冲突相对立的概念,是一种值得追求、向往的状态,也就是一种价值。

老子思想最深刻的体现就在于自然无为的精义,无为是构造自然和谐完美状态,具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的良好品质,天下万事万物生生不息,在无为的状态下成为和谐的整体。“无为”是道家思想的核心,无为的根本含义就是尊重自然。在这一点上,庄子和老子一脉相承。庄子反对人们以“鲁莽灭裂”的残暴手段肆意破坏自然,主张在顺应和保护自然的前提下利用自然条件生产财富。

道家思想中包含不少对自然的客观认识,但主要方面却不是提倡认识自然的本质和客观规律,而是体验人与自然界万物的息息相通,和谐交融,因此从“天人合一”思维模式中发展出自然主义。这里的“自然”既是指自然界的自然,更是因其自然、顺其自然的思维习惯,同时也是富有诗意的人生态度。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主要表明人与自然不可分离,融为一体,人顺应自然、因应自然而生活。尊重自然,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我国优秀的传统思想之一。庄子继续并发挥了这一传统思想,他认为,自然界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而人不过是大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大自然本是一体:“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 因此,人的一切行为都应与天地自然保持和谐统一。“天和”是“人和”的前提。“自然无为”作为道家生态伦理的基本原则,它要求人类因循自然,不任意妄为。人在自然面前,应当如庖丁解牛一样,善于依乎天理,因其自然地生存,否则,必将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自然主义的第二层含义是人与自然的本质同源。儒道两家都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不过,儒家强调自然从属于人,人高于自然,人是自然的精华和灵长,“惟天地,万物之母,惟人,万物之灵”。与儒家相比,道家更多地是自人从属于自然的立场肯定人与自然的本质同源,人与自然的同一、统一,天是自然之天,人是自然之人,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老子最先表达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他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地遵从自然之道,人也遵从自然之道。庄子明确提出了“天与人一也”的说法:“无受天损易,无受人益难。无始而非卒也,人与天一也。”在老子看来,“道”产生万物的过程,是一个事物自身内在矛盾运动的自然而然的过程。既然人产生于这一过程,人的一切行为就应当以这一过程为范本,将自然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道家老庄否认人与自然的差别性,否认人之为人的本质,认为人与自然可以相互转化,人可以变成泥土、牛马、翅膀车轮等。老子说“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人可以通过“坐忘”、忘我、丧我而意识到人与自然融为一体。

道家从因任自然的立场出发,提出一种反智主义的观点,反对发挥人的智能,反对科技文明进步,认为人如果产生“功利机巧之心”,就将给社会带来无尽的混乱、争斗和罪恶。老子提出“绝圣弃智”,庄子主张“墯肢体,黜聪明,离形去智,同与大道”。 说到底,老庄还是反对破坏自然,反对扭曲人的自然性,“不以人助天”,“无以人灭天”,庄子把自然界物质的原始状态称为“朴”,认为任何人为的技术都有损于物的“朴”的本性,因而是有害的。庄子的目的在于告诫踌躇满志的人类,必须以极其审慎的态度,对技术作出深思熟虑的理智的抉择,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思想价值

道家自然主义思想对中国人文精神的特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后世文学艺术的发展也有极大影响。庄子曾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对中国美学思想产生重要影响。山水诗、山水画的发达是中国文艺的重要特色。陶渊明也许是表现道家自然意识的典型。首先应承任,陶渊明并非浑身都是静穆。他在《读山海经》中,对精卫、刑天、夸父一类的神话英雄致以仰慕之情;《咏荆柯》慷慨悲凉,令人振奋;《拟古》诸篇,也大抵是伤时感事之作。但陶渊明影响最大之处,确实在于表达了对自然和平生活的依恋和赞美。其诗曰:“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户庭无尘杂,虚室有余闲。久在樊笼里,复得还自然。”“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今日天气佳,清吹与鸣弹。”不为流俗所累,不为五斗米折腰,归田园居,复归自然,与松菊为友,托体同山阿,“此中有真意”,也许就是人生“本真”的自然生活吧!陶渊明所达到的自然境界,已经不是原初简单的人与自然的相关依托,而是具有高度自觉的人所表现的平淡冲和,情深意真。

老庄道家天人合一的人与自然协调的思想,确实提供了丰富朴素而又精辟的关于保护环境的见解,这是不容否认的。积极继承和有效开发这些思想资源和生态智能,无疑将对现代社会条件下保护环境有所启发和助益。西方文化长期以来科技理性过于发达,片面强调改造、利用、征服自然,对于保护自然环境缺乏相应的思想资源和理论准备。当然,我们并不是要反对认识改造征服自然,中国文化中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思想不发达,恰恰是其缺陷与不足。但西方自近代以来,认识自然征服自然成为近现代文明的主题,工业文明愈发展,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性就愈大,大气污染,海洋污染,水土流失,动物减少,滥伐森林,滥采煤油,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所有这一切已经使人类的生存家园变得岌岌可危。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严峻课题。中国文化中的人与自然相和谐的思想理当在现代条件下显现其意义和价值。

应该承认,道家传统的自然主义思想有一定的理论缺陷与不足。道家传统不重视认识论,对人如何在认识、利用自然的基础上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没做认真具体的、实际可操作的探究。自然物、包括动物在内,不可能自觉地与人和谐相处,主动适应人的需求,只有人能够自觉地认识到、追求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除了要有高远的天人合一的境界之外,还必须依靠人自己的认识、实践,掌握自然物本身的规律,以改造自然物、利用自然物,使自然物为人服务,为人利用,“道法自然”,遵循自然规律,首先就要认识自然规律,特别是要认识不同自然物的具体特殊属性,不能笼统地讲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合一,不能代替对分殊的认识,也不同于对分殊的认识。但与道家自然观的缺陷相比,道家自然主义理论的合理之处具有更高的现代价值。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所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越来越威胁着人类自身生存,保护环境、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保持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几乎成为全球共识与普世价值。道家的自然观在这方面可以提供丰富的理论资源,对人类中心主义为满足人类需求而牺牲自然环境的弊病起到矫正与遏制的作用,有助于人们从新的视角看待自然。

总之,我们现在建设生态文明、探索现代环境伦理时,要用道家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自然主义思想、境界为指导,充分汲取其合理因素,重视、吸收西方哲学中认识自然、支配自然的精神,合理的利用自然,在利用自然的同时,也使自然得到按其自身规律要求的发展,使自然与人类和谐共存,使自然环境成为人类的美好家园,使天地本身所具有的无言之大美,既按其本性、又符合人类最高审美境界追求的面貌展现出来,让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人与自然的本质同源同时也成为真善美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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