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中国名片 > 说禅论道 > 正文

儒家思想下的仁政政治治理体系 赦免制度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9-25 16:25 浏览量:
儒家思想下的仁政政治治理体系 赦免制度


在古代封建社会中不少的臣子和官员都会做错一些事情往往惩罚严重不利于朝廷的官僚体系发展,于是赦免这种制度的出现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这种惩罚的出现。在唐朝的时候法律成为了最为鼎盛的时期,在唐朝之后的很多朝代法律蓝本都是以唐律为基础。所以说唐朝的法律制度是十分值得研究的,赦免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在古代封建王朝中维护社会秩序最为有利的就是法律,法律的本质也就是为君主专制服务的。从中国众多王朝来看法律的作用大多是惩戒甚至是严惩但是这种重刑之下产生的后果是与法律的初衷截然相反。所以法律不能仅仅是惩罚还需要有教育和感化的功能,赦免制度也就再此诞生。

赦免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但是并不完整,直到了唐代才逐渐的成熟。唐代是中国古代封建政治发展的顶峰时期,之所以是顶峰在于唐代的制度更加的完善而且影响到了后世多个朝代。唐代的君主吸取了前朝灭亡的教训开始重视赦免制度并对于赦免制度进行修正。赦免不仅仅是君主对于百姓的恩德更是从本来的法律延伸到了经济和政治甚至是文化领域,赦免的领域逐渐的扩大。
在汉代的时候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的思想成为治国思想法律也逐渐儒家化,于是乎仁义、宽仁的赦免制度由此开始,这也是统治者仁政的表现。在两汉时期赦免范围十分广大赦天下。唐朝的各种制度相对于其他朝代比较完善,赦免制度也是在此成熟。赦免的范围也逐渐的扩充。
 
 
赦免并不是君王随便就可以执行的因为真是破坏了法制属于一种不合理的方法,在唐代的君王如果想要赦免的话必须是有理由的。这些理由往往是在重大的场合上比如说新的君王上位、祭祀、典礼和平乱等等。这是君主宣扬自身仁政的手段就必须配合着相应的场景而实施,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而赦免那就是君主任性所谓会留下诟病。
《新唐书》记载:初,宣宗饵常年药,病渴且中躁,而国嗣未立。帝对宰相欲肆赦,患无其端。慎由曰:‘太子,天下本。若立之,赦为有名。
祭祀是古代帝王天人感应的重要活动,这些祭祀带有了浓浓的政治色彩,属于国家的重大事件,皇帝因此会赦免。在唐代古代皇帝宣扬政治就要彰显自身个人地位的重要性。赦免和祭祀同时进行能够给人们证明李唐王朝是正统而且能够施行仁政让人民雨露均沾,这样能让人们产生对政权的拥护。
在唐王朝中政治活动赦免的缘由是比较大的,比如说储君即位、该换元年等等这都是重大的赦免机会。新皇登记的时候必须要昭告天下随之要进行赦免这样能够让百姓们感受到皇恩浩荡能够宣誓统治的新纪元开始了。在武则天时代几乎每一年都要进行改元赦免也是每年的下达这是充满了皇帝个人的迷信。
 
赦免是一种在刑法之上的恩赐,这是一种恩惠的手段这也是国家大事,赦免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这是避免争议的出现。唐朝的时候赦免制度已经确定而且十分的频繁,因为皇帝总是用各种的理由来发布赦令,在即位、改元登多种场合几乎必要发布赦令这就导致了很多人在赦令之前故意去犯罪。随着这种事情越来越多唐律也进行严厉的制裁。
唐律在唐律之中也存在很多虽然赦免但是刑法依旧使用的犯罪类型,这些犯罪十分的骇人听闻大多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弑杀亲人的这种都是犯了大逆不道之罪冲击了儒家的纲常礼教因此唐律对此严加惩罚。第二类则是奴杀主人这种破坏了礼制的行为。这些行为都是严重违反了封建的纲常礼教破坏了家族宗法甚至是危害了封建统治的根基,所以这些行为即使赦免刑法依旧不会宽裕。
 
总的来说赦免仅仅只是一种手段,这是皇帝为了自身统治而出现的政治治理手段,这种赦免制度在皇帝的政治理念下出现也会在皇帝政治理念下消亡。更多的时候赦免往往是皇帝为了解决政治问题常用的手段或者是为了平叛招安所用的手段总的来说都是为了加强皇权。从唐代赦免的频率来看就能够看出唐代的命运发展,虽然赦免制度在整个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却是凌驾于刑法之上。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