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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措施助推企业、项目复工复产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3-14 15:34 浏览量:
“利好”措施助推企业、项目复工复产


       3月13日,依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大庆市住建局推出了多项“利好”措施,以便快速有序推动我市住建行业各类企业和建筑工程项目复工复产。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大方面:

  首先,在简化工作流程方面,依据市住建局于当日发出的有关“通知”,各建筑工程项目在目前疫情防控阶段可实行“先复工、后备案”的制度;在企业内部办公场所方面,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造价咨询、房地产评估、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等九类企业实行“承诺即复产复业”制度;企业对外经营场所,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门店、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均实行“承诺即复产复业”制度。

  市住建部门在“通知”中还列出了具体的流程,并对各县区住建部门给予相关问题的答复时间也作出了明确要求,以确保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不影响工程项目开复工等。

 

 

  其次,在强化服务保障,促进从业人员有序返岗方面,规定返岗从业人员须全员注册、使用“龙江健康码”,落实好“龙江健康码”互认、扫码的上岗要求。实行“龙江健康码”管理的我省其他低风险地区返岗员工,亮出“龙江健康码”可以直接上岗;从疫情严重省份和地区之外的其他省返岗的员工,持有户籍地健康证明或两地互认健康码的员工,以及采取包车、包机、包火车车厢、“点对点”专车接送等方式返回的员工,均可直接上岗;对没有户籍地健康证明和两地互认健康码的我省以外返岗员工(非疫情严重地区),抵庆体检合格后,需到各县(区)提供的集中居住场所(宾馆),单人单间居住,可缩短隔离期限(不能低于48小时),采取“点对点”接送方式直接上岗工作,满14天后解除集中居住。

  同时,为做好疫情防控,在“通知”中还对有关企业提出了要求。据介绍,住建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须按照要求在复工复产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做好相应的工作。

  各县区住建部门将负责做好辖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住建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的报备和日常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履行承诺、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业(项目)会责令停业整改,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市住建部门也将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各县(区)住建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督导,对建筑工程项目和住建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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