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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追债的法律常识需搞懂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7-19 11:09 浏览量:
这些追债的法律常识需搞懂


图片来源猎茶人 / 图虫创意

编者按:本文来自苏宁金融研究院,作者惕若,编辑陈霞、丁媛,创业邦经授权转载。

新冠疫情肆虐全球,给世界经济造成重创。在此宏观背景下,如何完善破产制度,使在竞争中被劣汰的市场主体得以平稳、有序退出市场,是优化营商环境、维系市场稳定亟待解决的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就构建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等程序问题提出指导意见,提高破产审判程序效率,有助于进一步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等主体合法权益。

优化案件公告和受理等程序流程

1、优化公告等送达程序

首先,强化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信息的地位,明确需要公告的事项应当发布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统一了司法口径。

其次,明确了电话、短信、即时通讯等简便方式在破产案件送达中的地位,意见规定除公告外需要通知或告知的事项可以通过前述简便方式进行。

最后,采用简便方式进行通知或告知,必须要保证“能够确认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收悉”。这就要求法院、管理人也需要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注意搜集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微信、QQ等),要求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书面确认并告知其法律后果。

2、明确关联企业破产案件协调审理与管辖原则

《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8条虽明确了此类案件的协调审理与管辖原则,可由共同的上级法院确定一家法院集中管辖,但对法院间具体该如何协调管辖争议问题没有规定。意见第4条明确了相关人民法院协商——逐级报请上级法院协调——报请共同上级法院的争议解决路径,同时要求应当对相关协调结果形成书面纪要,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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