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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山西某大学后勤女科长挪用公款1600余万,买理财产品获利23万!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1-03-21 21:53 浏览量:

  有意延长公款留存的时间购买理财产品

  二、对王芹的违法所得二十三万三千一百四十七点四一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没收王芹的犯罪工具中国工商银行卡一张。

  

重磅!山西某大学后勤女科长挪用公款1600余万,买理财产品获利23万!

  3、 2011年至2012年期间,王芹将公款149.204787万元存入其丈夫孔某五个人银行卡中,多次用于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从中获利3.54783万元。

  2、 2011年至2012年期间,王芹将公款77.8万元存入其个人中国银行卡中,多次用于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并从中获利0.463646万元。

  王芹说,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1600余万元,是私存的晋中职业技术学院3000余万元公款中的一部分, 公款来源有以下三部分 :一是她经手的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报支款;二是她经手收取的山东大学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网络教育平台学生的学费和书费;三是她经手的融资款。

  一、王芹犯挪用公款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今年50岁的王芹(女),曾担任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障科科长,将其保管的1600余万元公款用来购买理财产品,获利23万余元

  日前,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王某一审获刑3年6个月

  “ 我主要是通过延迟支付、延迟上交和延迟发放的手段,有意延长公款留存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使用公款购买理财产品并从中获利 。开始是为了资金安全,将暂时没法发放、支付或上交的公款暂时存入个人银行卡,后来觉得卡上公款资金量大且又闲置,就有了想用这部分公款谋利的想法,陆续使用公款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后发现学院一直没人过问,我的胆子就越来越大了,就有意延长各种资金留存的时间,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获取利益。”王芹供述。

  经审计鉴定,具体情况如下:

  报支款主要是经学院的零余额账户发放,报支款主要支出范围有学院支付的人员经费,包括外聘教师津贴、临时工工资、后勤绿化保洁员工资等;还有学院报销支付款项,包括差旅费、培训费、办公用品费、招待费等。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认为,王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 挪用公款罪 ,情节严重,应依法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最终判决如下:

  最多一次将1000余万用来购买理财产品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6年,王芹在担任晋中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财务科科长期间, 利用其经手发放和支付的学院财务报支款; 收取、退还的学院向教职工募集的融资款;收取山东大学网络教育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中心的学生学费、书费等公款的职务便利, 采用公款私存等手段 , 擅自将其保管所收取公款中的1603.219364万元用于购买理财类产品进行营利性活动,获利23.314741万元, 并将该获利据为己有。

  2020年6月30日,晋中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后勤保障科科长王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晋中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榆次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王芹供述,2011年至2016年期间,她利用担任晋中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科科长兼出纳的职务便利, 将学院经手的公款3000余万元私存在个人和丈夫孔某五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的多张银行卡上 ,用其中1600余万元购买过工行、中行的短期理财产品,获利23万余元。

  1、 2011年至2015年期间,王芹将私存于其个人工商银行卡公款中的1074.2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并从中获利3.217814万元。

  4、 2012年至2016年期间,王芹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302.014577万元转(存)入孔某五中国银行个人银行卡中,多次用于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从中获利16.0854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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