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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16万天价“茶水费”引出购房欺诈案

来源:未知 时间:2023-05-24 11:20 浏览量:

武汉16万天价“茶水费”引出购房欺诈案

 

房子中介的不标准问题常见于各类买房套路之中。尤其是近些年来,随着限购政策出台,天价“茶水费”、各类代办费也层出不穷,其背面衍生出的灰色收入、合同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样不是新鲜事。

四年前,湖北武汉的陈先生在买房时就被卷进了一起巨额购房合同欺诈案件。在交纳了超16万元“茶水费”和近百万元首付款后,新房却始终不见踪影。而实践上,包含陈先生在内已有44人被卷进其间,该案背面的欺诈团伙在不到一年时刻里,就不合法欺诈资金超3000万。

5月8日,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标准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就二手房中介费过高、操作经纪服务收费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卷进合同欺诈的购房者:

16万天价“茶水费”

80余万首付款不翼而飞

2019年头,陈先生在中介徐某的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了湖北武汉汉阳区“城投·四新之光”的房源信息,并选中楼盘一套总价180余万元的140平米商品房。

但陈先生却被奉告,该楼盘是彼时的网红楼盘,报名想要购买此房的顾客人数远超房子套数,所以陈先生开始忧虑自己不能顺畅“上车”。但徐某则表明,只要向其付出165000元的服务费,就能经过“特别途径”协助陈先生拿到购房指标。

“这笔服务费不是中介传统意义上应该收的合理费用,而是人们常说的‘茶水费’,目的是经过他们所说的‘特别联络’,让购房者能够取得有限的买房名额。”陈先生的代理律师、湖北非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求向红星新闻记者解说。

一切看似非常顺畅。陈先生向记者回想称,2019年4月2日,他在中介徐某的陪同下来到武汉城投置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城投公司”)见到了当时自称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李俊(化名)。随后,陈先生来到李俊工作室,“一个像打印室一样的房间,我们在里面签定了房子认购书,并交纳了2万元订金。”同日,陈先生也向中介徐某付出了145000元的“茶水费”。(后经法院确定,所谓“茶水费”合计16.5万元,其间2万元用于付出订金)

一个月后,陈先生和徐某在5月9日来到楼盘背面的开发商“武汉新天澜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天澜公司)售楼项目部,并向新天澜公司所谓的工作人员付出了房子首付款803928元,过后也收到了首付款发票。到5月24日,两边签定完成《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陈先生付出“茶水费”银行回执截图 图据受访者

然而,接近百万元的付款却没能让陈先生住进自己心仪的房子。交纳首付款、签定房子买卖合同后,陈先生却发现自己长期始终查不到该房子的备案信息,中介徐某的电话也再无人接听。总算,徐先生意识到自己或许遭受了欺诈。

在屡次尝试联络徐某希望其能交还“茶水费”和房子首付款未果后,徐先生只能选择报警,并将相关资料递交给当地检察院。令陈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他其实已然被卷进了一起巨额房子欺诈案,而该案也在2020年由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记者从陈先生代理律师吴求处获取的武汉市中院2022年3月对该案作出的刑事判决书中看到,法院确定陈先生拟购买的“城投·四新之光”房子事实并不建立,所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也系合同欺诈,而陈先生付出的80多万首付款以及16万余元的“茶水费”也被确定为合同欺诈金额。

当地公安机关计算:

不到一年44人被骗

假房源欺诈超3000万元

回溯自己的受骗经历,陈先生至今也觉得有些后怕:“认购书在售楼处签的,该有的合同看似也一应俱全,怎样也没想到自己会遭受欺诈。”这起涉案金额巨大的欺诈案,还要从4年前,时任武汉工商银行青山支行组织部司理李俊的行骗布局说起。

2019年2月,李俊以给城投公司的一家下级公司做融资评价为托言,向城投公司借用了一间工作室。事成后,李俊便开始虚构自己有内部联络,可拿到城投公司部属子公司“新天澜”在汉阳区开发的“城投·四新之光”房源,一起联合多名中介人员,要求其在社会上宣传并寻找有需求的潜在购房者。

为了以假乱真,李俊还假造了“新天澜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用假造资料,在青山区支行行政审批局请求开设了“新天澜”二期项目分公司,而自己向城投公司借用的工作室,也“化身”为自己二期项目分公司的工作室。有了这些措施的“加持”,经过相关中介前来购房的顾客很快就打消了疑虑,这其间就包含受害者陈先生。

据悉,在2019年2月至9月期间,李俊联合多名中介人员,以二期分公司名义向外开展房产销售业务。为了瞒天过海,李俊等人还对外发布招聘启示、内部人员也会进行专门分工。

记者在上文所说到的刑事判决书中看到,李俊和多个涉案人员联合工作,其间专门有人负责与客户签定虚伪购房合同和认购书、有人专门负责开具增值税发票、收取客户首付款或购房全款。

而李俊则以“李总”“杨总”等多个身份与客户联络,收取客户首付款和“茶水费”,又屡次以“李司理”身份在汉阳区“城投·四新之光”售楼部大厅和餐厅内与受害者签定购房认购书。“看到售楼大厅,又签定了认购书还有购房合同,完全想不到这些都是虚伪的。”陈先生说。

↑刑事判决书 受访者供图

实践上,在这起欺诈案件中,被骗的并不只陈先生一人。依据刑事判决书所载,另一名购房者马先生在陈说中也讲到了自己的被骗司理。依据记载,马先生陈说称,2018年11月,他经朋友介绍知道了一位闵姓中介,欲在其协助下花费19万“茶水费”购买“城投·四新之光”的房子。

在交纳19万元“茶水费”后,马先生在闵姓中介的带领下来到“城投·四新之光”项目部食堂,和自称房产开发商领导的李俊签定了认购书。到次年6月,马先生再次接到通知,要求其前往后来李俊借用的城投公司工作室,交纳首付款785177元并签定购房合同。“他们说我的房子是非正常摇号途径购买的,忧虑房管局对资金账户监管,所以当时我刷了三个POS机才把钱付完。”马先生说。

这样的欺诈方法让李俊等人获利颇多。据当地公安机关计算,在2019年2月至9月,不到一年时刻,包含陈先生和马先生在内,先后有44名本打算购买汉阳区“城投·四新之光”房产的购房者,将金额不等的“茶水费”、购房款转给了李俊等人,累计欺诈金额达人民币34742080元,其间“茶水费”就多达4630000元。

真正开发商是否参加其间?

新天澜公司法定代表人:

与其没有任何相关

“城投·四新之光”的房产至今仍在售。记者注意到,该楼盘位于汉阳区四新商圈,房子均价约15000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8376平方米,合计129套。

作为背面实践开发商的“新天澜公司”,关于李俊等人的欺诈行为是否知情?记者在刑事判决书中看到,新天澜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表明,城投·四新之光是其公司开发的房产项目,但托付给第三方销售公司进行销售,“公司没有留房源,悉数参加摇号,也没有在售房时收取过订金,只收取购房者的首付款或全款。”

关于李俊自发建立的二期项目分公司,李某清晰回应称,其地点房产公司并没有建立过任何分公司,而这家二期项目分公司也与新天澜公司没有任何相关。

李某表明,自己知道李俊是因为其自称银行领导,或许与房产有银行业务往来,但私下并没有联络过。此外,李某指出,自己并没有在李俊经手的任何合同上签字,其出具的假购房合同实践是网上抄来的格式合同,并非“城投·四新之光”的购房资料。

而关于出借城投公司名下工作室给李俊的行为,该公司财务部王部长则在证词中解说称,由于其地点公司有融资需求,经人介绍知道了李俊。尔后,李俊表明自己要借用工作室用于融资评价工作,所以他才赞同出借一间工作室,但关于李俊运用工作室的实在目的,自己并不知情。

2022年3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案首要人员李俊犯合同欺诈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其他3名团伙成员也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到十一年不等。一起,对涉案的3000多万元赃款一并予以追缴。而陈先生向中介徐某付出的165000元“茶水费”,法院也同样判令返还。

据陈先生透露,包含其在内的44名受害者所被欺诈的钱款,现在已追回部分,剩下款项公安机关还在追缴傍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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