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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制定出台《方案》 12项举措“加厚”民生福祉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1-04-02 12:00 浏览量:

  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

  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跨省通办。研究制定困难残疾人集中照护和社区关爱慰问制度,探索开展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建立全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推广儿童福利机构5项地方标准,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全省孤残儿童集中养育,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精细化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各类困境儿童生活、监护、医疗、教育等保障工作水平。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制度,完善关爱服务措施。

  支持“三区三州”乡村振兴重点县优化行政区划设置,跟进做好共和撤县设市行政区划调整审核审批进度,争取早日获批,指导支持省内其他条件成熟的县开展撤县设市行政区划调整论证评估等基础性工作。持续优化全省乡级行政区划布局,指导符合条件地区开展撤乡设镇,撤镇设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指导乡村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工作和地名标志设置,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发扬中华优秀地名文化。

  推行“资金+实物+服务”救助模式

  倡导红白二事简办

  我省将做好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的落户安置工作,对滞留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逐级申请报送予以妥善安置,并协调公安机关登记户口。对暂时无法落户的,将受助人员转移至政府设立的公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建立返乡受助人员信息台账和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对寻亲送返的流浪乞讨人员登记造册,符合条件的要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相关政策,并督促其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有效减少反复流浪乞讨现象。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分层分类精准施救

  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网络

  结合实施民政服务设施建设“5年行动计划”,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强农牧区民政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民政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门的协调和民政部相关司局的衔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对乡村振兴项目的资金支持;推动“政企银”合作项目,创新多元融资模式,畅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参与乡村振兴的渠道。(周建萍)

  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跨省通办

  积极推行“资金+实物+服务”救助模式,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心理疏导、送医陪护服务,全方位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行社会救助“一网办”“掌上办”,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细化容错纠错的情形,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加大农牧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依托街道(乡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并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参与对口援青项目等多种渠道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鼓励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提供技术支持、生产合作、就业帮扶、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帮助广大农牧民提高增产增收的能力,拓宽就业创业的渠道。重视发挥公益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采取举办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引导、鼓励慈善力量通过投入资金、捐助物资、援建设施、实施项目等方式,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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