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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法院在春节前夕启动“春雷行动”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1-02-23 20:22 浏览量:

当天,江南区法院执行局还组织执行法官及干警,对另外两起涉民生案件开展执行行动。

去年1月22日,缪女士向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后经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定该贸易公司向缪女士支付拖欠和克扣的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费用1.9万多元。然而,在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该贸易公司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缪女士于去年10月向江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成果,确保春节前实现“两个清零”的目标,江南区法院执行局近期持续开展涉及欠薪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行动,并在春节来临前夕,紧抓时间节点启动“春雷行动”。

江南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刘祖传介绍,下一步,江南区法院执行局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涉民生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同时,综合运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悬赏、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加快财产处置变现,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捍卫司法的尊严和权威。

一快递公司“失联”有待进一步调查

其中,位于江南区壮锦大道的某酒店管理公司涉及拖欠员工工资及工程款纠纷等系列案件。由于涉案标的额较大,被执行人无法当场履行,提出了协商履行的方案。执行法官告知其要向申请人转达,且仍需积极想办法尽快履行义务。此外,执行干警对现场搜查出的部分现金进行了扣押。

另一边,在位于江南区友谊路的执行现场,执行行动遇到了难题。早在2017年5月,申请人周先生与被执行人广西南宁某快递服务公司签订了某营业部承包协议,并缴纳了履约保证金3万元。2018年8月承包期满后,双方未再续约。但完成交接后,被执行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快递费用,也未退还履约保证金。

昨日上午9时许,跟随其中一组执行组,来到南国花园商城内一家经营医疗器械的贸易公司,此行是对该公司涉及的一起劳动报酬争议案件采取执行行动。

原来,来自玉林北流的缪女士于2019年6月14日入职该贸易公司从事销售内勤工作,但双方一直没有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入职未满半年,缪女士在无过错的情况下,无故被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于当年12月6日辞退。而公司只向缪女士发放了部分工资,却无故拖欠和克扣了一个多月工资,也未作出相应赔偿。

去年10月20日,江南区法院受理此案,并向该贸易公司发出执行通知及传唤后,但对方仍未主动履行支付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在了解到该贸易公司春节前夕仍在营业的情况后,案件主办人决定到其经营场所调查。

当天上午,当执行法官及干警来到该快递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场所调查时,发现其已经转换经营模式,被执行人公司人员早已撤离,现在此经营的是总部派驻的直营公司。据此,执行干警要求对方提供总部公司的联系方式,将进一步调查。同时,告知周先生也要积极查找线索,并指引其可根据情况尝试采取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救济途径。

昨日上午9时许,江南区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及干警来到该贸易公司。经过释法和耐心劝说,公司负责人表示会配合法院执行,并通知财务人员当场履行支付义务,向缪女士支付了1.9万多元现金。“没想到在春节前能拿到相应的工资及赔偿,真是太感谢江南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了!”缪女士激动地连声向法官和干警致谢。

“春雷行动”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

缪女士在法官帮助下拿到执结款

入职不到半年就被“炒鱿鱼”,工资也无故被拖欠克扣;向快递公司承包快递业务,快递费用却迟迟未收到;一酒店不仅恶意拖欠员工工资,工程款也久拖未结……昨日,江南区法院执行局在春节来临前夕,紧抓时间节点启动“春雷行动”,于当天兵分三路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

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欠薪支付义务

江南区法院在春节前夕启动“春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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