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中国名片 > 和谐民生 > 正文

在网红景点殴伤别人被行拘十日并罚款500元

来源:未知 时间:2023-05-04 14:02 浏览量:

在网红景点殴伤别人被行拘十日并罚款500元 

 

这两天,一则“男人欲到神州半岛灯塔邻近冲浪被别人殴伤”的视频在网上热传。5月3日晚上,海南省万宁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3名打人者已被行拘十日并罚款500元,案子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男人与现场“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

视频中,一名男人称,5月2日,其欲驾驭电动摩托车前往“网红景点”——神州半岛灯塔邻近冲浪,但在停车场入口处被现场“工作人员”拦下,表示神州半岛灯塔要乘坐收费观光车才干进入。随后,该名男人与现场“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右眼眶紫青发肿,“一直在流眼泪。”

 

视频显现,该名男人右眼眶紫青发肿

5月3日晚上,万宁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5月2日10时许,该局接报警称“万宁市神州半岛灯塔停车场内有人被打”。接警后,万宁市公安局东澳海岸派出所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经查明,5月2日上午9时许,万宁市东澳镇神州半岛某小区业主李某某驾驭电动摩托车来到神州半岛灯塔停车场入口处,与停车场工作人员王某某、潘某某和符某某发生口角发生肢体冲突,王某某等三人殴伤李某某脸部致其受伤。经审问,王某某、潘某某和符某某对其殴伤李某某的违法现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某、潘某某和符某某涉嫌殴伤别人被公安机关别离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分款500元处分。案子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