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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江苏省内地居民离婚挂号可“省内通办”

来源:未知 时间:2022-08-31 18:58 浏览量:

9月1日起江苏省内地居民离婚挂号可“省内通办”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印发《江苏省内地居民离婚挂号“省内通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内地居民结婚挂号“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内地居民离婚挂号“省内通办”服务。自2022年9月1日起,江苏省各婚姻挂号机关在受理内地居民离婚挂号时,统辖规模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常居住地。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布置要求,2021年6月1日起,江苏省结婚挂号实现“省内通办”,一起依据国务院批复,展开结婚挂号“跨省通办”试点。

截至2022年8月30日,全省各地婚姻挂号机关共处理跨省结婚挂号13432对、省内跨区域结婚挂号50770对,跨省及省内跨区域挂号占比达12.4%,遭到群众欢迎认可。

依据《实施方案》,9月1日起,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江苏的内地居民,能够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常居住地的婚姻挂号机关请求处理离婚挂号。在常常居住地请求处理的,须提交一方当事人常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江苏省的现役军人,能够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常常居住地的婚姻挂号机关请求处理离婚挂号。需要留意的是,补领婚姻挂号证、补办结婚挂号、涉港澳台华裔及外国人的婚姻挂号、婚姻挂号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挂号记载证明》暂不实施省内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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