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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聚集性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来源:未知 时间:2022-03-02 16:37 浏览量:

优化聚集性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3月2日,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对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公告指出, 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发生后,根据孕产妇情况将分为确诊孕产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孕产妇)、涉疫孕产妇(处于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以及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孕产妇)、普通孕产妇(除确诊孕产妇和涉疫孕产妇以外的其他孕产妇)3类,分别提供针对性医疗服务保障。

公告明确,确诊孕产妇到海口市人民医院就诊,涉疫孕产妇到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普通孕产妇到封控区和管控区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就诊。此外,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为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负责全市危急重症孕产妇及新生儿抢救、会诊和转诊工作。

公告还对涉疫孕产妇、普通孕产妇就诊流程进行了优化。其中,涉疫孕产妇就诊时,应及时向住址所在社区报备,实施“点对点”送医,全程闭环管理。有急诊抢救医疗需求和即将分娩的孕产妇,由本人或家属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救护车联系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普通孕产妇就诊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根据医疗保健服务需要自行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附件:海口市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健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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