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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高新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1-08-28 20:38 浏览量: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推动电子证照“扫码亮证”推广应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06

04

开展“卫生室大提升”行动
13

牵头单位:城管中心
开展“中医中药进万家”活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配合单位:宣传中心、教育分局、卫健办

潍坊高新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

牵头单位:卫健办

潍坊高新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

开展城市社区青年融入行动
推出惠民利企大数据创新应用
事项内容:深入开展“守护夕阳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和“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行动,持续推进互联网移动端广告排查整治,加大重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查办力度。创新完善广告监测监管机制,拓宽重点媒体、重点领域广告监测范围,持续开展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以及教育培训广告专项监测,加强寒暑假、重阳节以及“双11”等主要节点和时段的广告监测,重点打击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广告,以及假扮医生、专家、教授、学者,误导老年人、青少年的所谓“神医”“名师”广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事项内容:在“爱山东”上线“限时免费停车”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场信息查询和一键导航服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提高便民数字基础设施覆盖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国土分局、审批中心、就业中心、社保中心、教育分局、卫健办、交通办

潍坊高新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

事项内容:发挥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作用,提升电梯困人应急处置效能;加快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力争年底前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100%。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国土分局、审批中心、就业中心、社保中心、规划分局、教育分局、电力办

潍坊高新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

牵头单位:教育分局
进一步提升集中供暖覆盖

配合单位:软环境局,各街道、发展区,各园区

潍坊高新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

事项内容:强化“青年之家”建设。依托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活动中心、楼宇商圈服务中心等建设升级“青年之家”,打造青年联谊交流、志愿服务、能力提升的实体阵地。实施青年友好型社区共建行动。在全区建设一批青年友好型社区,围绕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重点聚焦街道(社区)新建搬迁和城市楼宇商圈两个区域,选取4—5处试点,根据2021年全市青春社区建设要求,深入推动城市社区青年融入行动落地落实,加强青年友好型社区建设,进一步引导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牵头单位:软环境局、财政局
事项内容: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先,加快“国家反诈中心”APP和“反诈金钟罩”小程序应用及推广工作,深入开展反诈宣传进小区、企业、高校、商超等活动,构建全民防诈宣传网络,从源头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开展打击治理涉电诈银行卡百日攻坚行动,全力斩断“两卡”开办、运输、存储、贩卖的产业链,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深化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高效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全区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合力。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09
配合单位:经发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潍坊高新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

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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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事项内容:落实《潍坊市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方案》,针对群众和企业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重点围绕教育入学、企业开办、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疫情防控等惠民利企创新应用,切实提升大数据服务群众和企业的成效应用。

牵头单位:大数据中心
事项内容:建立公立医院与我区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口联系机制,选派由临床、护理和管理骨干组成的专家团队,开展业务指导。推进建立双方长效协作机制,通过建立远程协作网络、接受医护骨干进修学习等形式,持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原标题:《潍坊高新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
牵头单位:社保中心

潍坊高新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

开展“医护下基层”活动
03
配合单位:法院、经发局、财政局、税务局、综治中心、应急中心、大数据中心、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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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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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改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推进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和服务优化工作
事项内容:依托省电子证照系统和区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平台,提供不动产、社保、医保、公积金、企业开办、教育入学等7个领域的电子证照服务,推动电子证照代替实体证照,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重复提交证照材料的问题,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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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潍坊高新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

深化“护苗助老”关爱行动
事项内容:扎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养老服务各项补助政策,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调整优化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根据实际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数,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1800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估结果,实行0.8—1.2 倍的差异化补助。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为全区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规范提升锦城、府东、冯家、钢城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在文体娱乐、助餐保障等方面的养老服务水平。

配合单位:财政局

潍坊高新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

高质量实施课后延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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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组织开展“中医中药进万家”活动,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巡讲活动,推进中医药“六进”,组织参加全市“中医药杯”系列竞赛、“中医药周”、“膏方节”、“中医健身运动大赛”等活动,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牵头单位:软环境局
牵头单位:群团中心

推进补贴政策落地和“交房即办证”

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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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加快推进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落地;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月”“三进三到位”等住房保障政策宣传活动;规范常态化受理和申报审核机制。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累积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标准:大专及以下学历300元/月,本科学历350元/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400元/月。承租人个人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以上标准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给予补贴。充分利用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加快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全面推广“交房即办证”,解决群众办证难题。开展涉法房地产过户问题专项清理,明确审理涉房地产过户案件的裁判标准,妥善做好司法查封土地、房产的处置工作。开展司法拍卖房屋腾退专项清理,对受让人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不动产,由人民法院依法及时组织腾退,杜绝只负责拍卖不负责腾退问题。

02
牵头单位:大数据中心

事项内容:加强经济困难老年人帮扶,简化补贴申办手续,及时按标准为6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为生活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12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单位:住建局、国土分局、就业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实事解难题,紧扣党工委“一七一”基本工作思路,现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如下。

潍坊高新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

事项内容:推动多渠道筹资、完善服务性收费制度办法等,强化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提升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能力,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完善提升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激励机制。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延时服务。在统一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基础上,各中小学校可探索实施“弹性入学”,支持有条件的非寄宿制小学和初中学校通过改建食堂、集中配餐等方式解决学生午餐、午休问题。课后延时服务坚持“五育并举”,一校一案构建“课程超市”,着力提升内涵和品质,打造素质教育第二课堂。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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