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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区迎来“新风口”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7-20 12:17 浏览量:
国家高新区迎来“新风口”



 国家高新区迎来“新风口”

  7月17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为进一步促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要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推进企业迈向中高端,加大开放创新力度,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加强分类指导和组织管理。

  CEI中国企业研究所秘书长唐大杰认为,《意见》的提出有利于升级地区发展质量,改善营商环境。“高新区的发展不能只是政府一厢情愿地投入和规划,高科技人才的自由流动,项目和民间资本、国际资本的自由进出才是关键。”他说。

  集聚创新资源与人才

  智力资源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支撑。《意见》指出,国家高新区要大力集聚高端创新资源,不仅要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通过支持设立分支机构、联合共建等方式,积极引入境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也要积极吸引培育一流创新人才。

  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近日,北京经开区启动“英才百人计划”,面向社会及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各招聘30名工作人员,招募35名在校实习生,招聘5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共计100人。北京经开区组织人事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次‘英才百人计划’是对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战略规划,主要就是为升级版经开区和亦庄新城建设配备优秀青年人才。”

  “从产业角度来说,高科技人才会因为某种新的科技发展投身其中。但人才不会简单地就看这些。”唐大杰认为,配套的设施环境对吸引人才也很重要,“他可能还会看地方的基础教育条件,子女教育能不能解决,或者生活设施的条件。”

  此外,唐大杰还指出,高科技人才收入比较高,而个人所得税的最高档税率为45%,“还是偏高,这是对吸引人才的一个障碍”。

  优化创新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不但要从政策上保障高新技术企业权益,还需积极培育科技初创企业。《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建立健全政策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要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国家高新区内创新创业,通过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途径,孵化和培育科技型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

  对于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意见》也提出了几项要求:加强对科技创新创业的服务支撑,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和共享,发展科技服务机构,完善园区创新创业基础设施;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国家高新区与省级有关部门直通车制度,支持国家高新区探索新型治理模式;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国家高新区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相关改革试点政策,加强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加强金融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指出,支持金融机构在国家高新区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发完善知识产权保险,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相关政策。这是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以来,政府进一步推进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因其自身“轻资产、重知本”的特点而面临融资难、融资贵和融资慢等问题。

  唐大杰强调,从高科技公司的发展角度看,要加强科技型发展,重点之一是要大力发展民间的风险投资机构以及配套的政策。

  “如果说深圳科创板注册制逐步完善,风险投资公司的股权退出机制能够顺畅,国内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更有利于激发高科技公司,尤其是中小型高科技公司的创新活力。”唐大杰说。

  《意见》提出,到2025年,形成一批自主可控、国际领先的产品,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建成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和一批创新型特色园区。到2035年,建成一大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主要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实现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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