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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浙江全面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来源:未知 时间:2021-05-20 11:08 浏览量:

6月1日起浙江全面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辅导纳税人进行税源信息维护。

记者1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获悉,6月1日起浙江省将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对纳税人而言,可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本次合并申报精简了申报表单和数据项目,将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由35张减少为11张,填报数据项减少204项。该省税务部门还开发了智能申报服务,通过优化系统功能和税收数据共享,实现表单自动预填、信息自动带出、税额自动计算、数据自动校验、申报异常智能提示等功能。

浙江省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在进行申报前,需先进行税源信息维护。如数据项没有变化,可确认后直接申报;如数据项有变化,则需更正维护后再进行申报。同时,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尽量错峰申报,避免漏报、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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