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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立医疗机构收购进口产品须经同意

来源:未知 时间:2022-05-16 14:24 浏览量:

安徽:公立医疗机构收购进口产品须经同意 
 

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标准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收购进口产品有关事项的告诉》,明确自本年6月1日起,公立医疗机构未经同意不得展开进口产品收购。

加强进口产品收购审阅办理。各医疗机构主管预算单位和设区的市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政府收购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审阅进口产品收购,要点审查专家对项目收购需求的证明定见,不具体、不明确的证明定见不作为审阅根据。此外,公立医疗机构运用财政预算资金以及工作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自有资金”展开收购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政府收购关于进口产品审阅的有关规定。单项或批量收购预算达到政府收购涣散收购限额标准,确需收购进口产品的,实施审阅办理。

标准进口产品购买途径。各医疗机构运用财政预算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进口产品,通过“徽采云”渠道上传相关申请表格和专家证明定见,实施在线申报,主管预算单位和设区的市级以上财政部门在线批阅。批阅完成后,根据相关规定展开收购活动,未经同意的不得展开进口产品收购。

对境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科技创新产品、服务,在功能、质量等目标能够满意政府收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收购应当购买;初次投放市场的,政府收购应当率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约束。政府收购的产品尚待研究开发的,可通过订货方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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