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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污水罐体坍塌9人死亡

来源:未知 时间:2019-12-04 14:09 浏览量:
浙江海宁污水罐体坍塌9人死亡




安全,从来都是一个沉重的词汇,却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一起导致死伤的事故,都牵动人心,都值得反思。对海宁污水罐体坍塌事故的调查,应弄清每一个细节,尽快以负责任的调查报告告慰死者和家人,给社会公众以交待。

又一起安全事故。据@海宁发布消息,截至目前,浙江海宁污水罐体坍塌事故已造成9人死亡,另有4名重伤员在医院救治。


又是一次令人震惊的死伤事故。虽然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有待查明,但是从媒体目前披露信息来看,与很多死伤事故一样,此次事故的背后也已暴露出某些不正常的因子。

涉事的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包括纺织品织造、印花、染整加工;纸管、尼龙袋制造。据新京报报道,一位工作人员称,事故是由于污水罐爆炸,引发这家公司的建筑物倒塌所致。


图据海宁发布
而据查询发现,该公司曾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受处罚事项包括货物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税务问题、超标排放废弃物、超标排放废水、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和流向等。而其中,最后一个处罚时间是2018年8月。

虽然,该事故的准确原因尚待查明,还不能确定此次爆炸和以上受处罚事项是否有因果关系,但至少能够说明,这家公司在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在安全环保管理方面隐患多多。

这也再次令人想到一个关于事故的常识。广为人知的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起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假如人们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预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头,预先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事故苗头、事故征兆就会被减少到最低限度,事故也有可能避免。

海宁污水罐体坍塌事故是否由“人祸”引起,目前还不确定。但现有信息表明,疑点很多。

安全,从来都是一个沉重的词汇,却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一起导致死伤的事故,都牵动人心,都值得反思。

近年来,死伤事故接二连三地发生,常给人以“祸不单行”之感。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很多看似不相关的事故背后,都有着相同的内在逻辑,剔除其中少数“天灾”因素外,“人祸”因素亦不胜枚举。中国民航总局在2001年编发的《人为因素》写道:“历史已经证明,在所发生的事故和事故征候案例中,人为因素约占80%以上。”

此次海宁污水罐体坍塌事故中,鉴于涉事公司曾多次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有关部门在此次事故调查过程中,应重视对“人为因素”的调查。除了调查该企业的违法违规问题之外,也不妨在安全环保把关、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等方面加大调查力度,以查明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对安全环保把关不严,或者对该公司长期存在的风险隐患视而不见,把关流于形式。

多一份检查,少一起事故。多一点反思,少一点血泪。对海宁污水罐体坍塌事故的调查,应弄清每一个细节,尽快以负责任的调查报告告慰死者和家人,给社会公众以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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