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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42岁法官办案途中遭车祸殉职

来源:未知 时间:2019-09-19 14:47 浏览量:
陕西42岁法官办案途中遭车祸殉职





9月19日消息,刘文慧,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于2019年9月16日10时,在前往甘肃省嘉峪关市办案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2岁。她自2009年工作以来,办理案件2000多件。


9月18日下午16时,陕西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刘文慧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在榆林殡仪馆举行。

在同事眼中,刘文慧是单位的半边天,是家里的主心骨,是父母眼中的“孝顺女”,是丈夫心里的“知心人”,更是一个正在读高三的17岁孩子的坚强依靠与温柔呵护。


2019年9月16日上午,刚好是中秋节过后的第一天,榆阳区法院如往常一样忙碌,刘文慧也和往常一样早早地来到了单位,投入工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中,2007年立案的自诉人张某某与被告人冯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由于原办案人员岗位调整,且自诉人张某某提供的被告人冯某某身份信息不准确,法院查找困难,冯某某下落不明,导致案件进展缓慢。


为了做好这次刑事案件大起底工作,刘文慧接手案件后,到处查找被告人信息,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于2019年9月3日在公安局发布网上追逃公告。9月4日,甘肃省嘉峪关市当地派出所告知案件承办法官刘文慧将被告人冯某某抓获。在请示汇报后,她便于9月16日上午同书记员、法警一行五人启程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提押手续。

在她出发时,主管院长、庭长及同事们都叮嘱她,路远,一定要注意安全,一切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但没过多少时间,电话里就传来同事急促的声音“文慧,文慧出事了!”噩耗传来,刘文慧42岁的年轻生命,就这样定格在工作途中。


刘文慧,女,1977年1月出生,汉族,陕西神木人,1998年12月参加工作,一级法官。1998年12月至2001年11月在榆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任书记员、2001年11月至2009年2月在立案庭任书记员、2009年2月至2010年2月在民一庭任助理审判员、2010年2月至2011年4月在郭家伙场法庭任助理审判员、2011年4月至2013年1月在郭家伙场法庭任审判员、2013年1月至今在刑事审判庭任审判员,一级法官。


刘文慧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奋斗在审判工作一线上,忠诚敬业、公正无私,她对工作充满激情,兢兢业业,以崇高的使命感和奉献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一次又一次的捍卫着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2009年参加审判工作以来,办理案件约2000多件,其中近五年,共办理1309件刑事和民商事案件,审结1279件,所办理案件无一错案。

多年来,刘文慧同志多次受到省、市各级机关表彰,其中,两次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被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联合评为“全省卷烟打假先进个人”;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执法办案先进个人”;被区委授予“个人三等功”,多次被院内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和办案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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