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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2024年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来源:未知 时间:2019-10-14 15:57 浏览量:
福建福州2024年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引发关注。通告中部分内容被误解为“福州2024年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并引发热烈讨论。对此,福州交警发文回应称,在福州市此次出台的六部门《通告》等文件中,从未提到“2024年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而是规定“在2024年以后,本市公共交通基本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基础上,适时在三环路以内道路和马尾罗星街道、马尾镇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其含义为:从现在开始,福州市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重心是加强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严厉查处交通违章行为,到2024年将根据公共交通保障、道路建设、交通秩序以及市民出行需求等客观情况,再研究出台相应政策。


福州电动自行车新规发布引发关注 部分内容被误解

记者查询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现,10月9日,该网站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简称“通告”)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简称“决定”),两者均于11月10日起施行。

通告称,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本着“控制总量、严格管理、平稳过渡、逐步淘汰”的原则,根据城区道路承载能力、通行安全等实际情况,在持续优化公交线网、提升公共交通运力、地铁主骨架网基本形成的基础上,采取“减存量、控增量、严管理、完善公共交通体系”等综合措施逐步减少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在2024年以后本市公共交通基本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基础上,适时在城区三环路(含)以内道路和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不含邮政、快递、外卖、代驾、环卫等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告中的部门内容引发误解,有网友以为“福州2024年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对此,10月13日下午,福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州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总体情况,市直相关部门也对出台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则)作了详细的解读和说明。

福州2024年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福州交警回应:相关文件从未有此说法

13日,福州交警也对出台新规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原因做出解释称,由于数量井喷式增长的电动自行车,对道路安全与交通秩序造成日益严峻的威胁和挑战,厦门、深圳、广州、南宁等国内城市也纷纷出台政策,严格管理电动自行车,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电动车交通事故减少,交通井然有序。经过多方调研,认真研究,在学习借鉴其他城市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经验的基础上,福州市推出系列措施,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

据福州交警介绍,这几年,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长,目前仅四城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就达到210万辆,比2016年增长近一倍,还有相当数量的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登记;另一方面,现有城区道路仅可承载通行需求的15%-35%,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现象频发。根据公安交警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统计数据,2017年至2019年5月,城区共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684起,占全部交通事故的49.39%;2019年上半年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火灾事故30余起,造成市民群众巨大财产损失。

至于2024年是否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福州交警也表示,在福州市此次出台的六部门《通告》等文件中,从未提到“2024年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而是规定“在2024年以后,本市公共交通基本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基础上,适时在三环路以内道路和马尾罗星街道、马尾镇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其含义为:从现在开始,福州市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重心是加强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严厉查处交通违章行为,到2024年将根据公共交通保障、道路建设、交通秩序以及市民出行需求等客观情况,再研究出台相应政策。

现有车辆可换发新号牌 也可回收后领取补偿

那么,现有的车辆该如何换发新号牌?福州市自今年11月10日起设置6个月的更换号牌过渡期,免费为市民现有的绿色号牌电动自行车更换新式的蓝色号牌和黄色号牌,过渡期内允许办理原号牌转移登记(包括个人之间车辆转移登记、单位车辆转移给个人)。

新式号牌分为黄、蓝两种颜色,实行分区域通行管理,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允许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蓝色号牌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下列区域范围内通行:三环路(含)以内道路、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或者路段,同时规定,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不得办理更换黄色新号牌。“负面清单”行为包括:申请人与身份证比对不一致的;年龄未满16周岁的;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的;非五城区户籍且未取得五城区居住证的(其中马尾区仅限罗星街道、马尾镇);名下已登记有电动自行车的;单位(除邮政、快递、外卖、代驾、环卫等服务行业外)申请黄色号牌登记的;申请人或同一户籍内其他人员已领取过回收补偿的。

新规同时提到,对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回收补偿政策,回收补偿政策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使用时间和回收时间不同,可以补偿有效期2至4年、每年度预充2000元的榕城一卡通,或者补偿现金600至900元。此外,取消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严格停放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强化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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