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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摇号”招生 严禁“奇葩证明”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5-31 09:39 浏览量:
民办学校“摇号”招生 严禁“奇葩证明”



      日前,济南市教育局印发《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根据要求,2020 年6月10日前,各区县制定本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含民办),报经市教育局备案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电话,并就相关政策做好宣传、解读和释疑工作。其中,对于报名学生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2020年,经省、市卫健部门确认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需升入义务教育学校的,可根据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资源实际情况,结合学生和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协调安排就读。

  6月10日前各区县出招生方案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本着小学“划片就近入学”、初中“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有条件的学校按照起始年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所有年级严禁出现56人以上大班额。继续严格执行“零择校”“零择班”相关政策,严禁违反规定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组织报名和招生。继续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

  2020 年6月10日前,各区县制定本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含民办),报经市教育局备案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电话,并就相关政策做好宣传、解读和释疑工作。

  超过计划,民办学校“摇号”招生

  《意见》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不得掐尖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与掐尖招生有关的相关信息。对于报名学生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随机派位招生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落实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相关规定,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同时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实行积分制入学的区县,要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够按时入学。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阳光分班、统一管理。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多种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权利。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度、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招生时间、审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招生。各区县要继续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衔接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就近就便协调安排就读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要按照《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及《关于做好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协调安置子女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明确程序,简化流程,建立入学快速安置“绿色通道”。

  2020年,经省、市卫健部门确认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需升入义务教育学校的,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相关要求,根据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资源实际情况,结合学生和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协调安排就读。

  招生各环节尽可能做到网上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要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广大学生家长和招生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调研、摸底、报名、审核、录取、公示、发放入学通知书等招生各环节尽可能做到网上办理;确需进行当面材料收缴和核验的,要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相关防控工作,错时延时、分类有序做好材料审核工作。

  各区县要按照国家、省、市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严禁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通过平台采集信息、报名入学,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安排以各区县具体方案为准。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各区县要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加快推进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与公安、住建、人社、税务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尽早实现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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