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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人士被网约车“拒之门外”?

来源:未知 时间:2024-01-29 14:37 浏览量:
残障人士被网约车“拒之门外”?



日前,一则“残障女子打车因携带轮椅遭拒载”的报道引发关注。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残障人士在出行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也引起了社会对于残障人士友好型服务的深刻思考。

深圳孙女士在其社交平台上控诉,其呼叫某打车软件七座商务专车时被司机拒接,理由是自己携带轮椅出行,不方便接送。对此涉事打车软件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该司机师傅属于有责取消,会按照平台规则扣除该司机相应的服务分,并进行专项培训,后续也会定期强化对平台司机在接单和服务上的培训。

有的网友评论称,冷漠!残障人士出行真的太难了,平台应该严肃处理。有的网友表示,司机应当有拒绝的权利,普通的轿车后备箱也放不下轮椅。残障人士的出行难究竟该如何解决?

对于网约车平台而言,推动残障人士的友好型服务是开拓市场、赢得用户信任的有效途径,更是社会责任的体现。提供友好型服务,不仅可以留住现有用户,还能够吸引更多新用户,尤其是关注残障群体需求的潜在用户。同时,网约车平台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标准,也是消费者选择产品和服务的重要因素之一。

去年,滴滴与中国盲协长期合作,推进无障碍出行服务,获得网友一致称赞。视障人士完成出行无障碍服务认证后,可以携带导盲犬顺利乘车,并享受优先派单和专属服务的权益。在完成订单后,将会点亮无障碍服务勋章来激励司机。

视障人士出行难问题取得了有效进展,然而新闻中的孙女士是携带轮椅出行,轮椅如何安置成了残疾人士出行障碍。北京市的做法就提供了很好的范例,值得推广。从2017年开始投放由商务车改装的无障碍运营出租车,使用轮椅的残疾人士可以直接坐轮椅上下车。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乘坐无障碍出租车高出普通出租车的费用,市残联给予全额补贴。

对于残障人士而言,残障不应该成为阻碍他们正常出行的障碍,而是需要社会合力去消除的难题。每个人,无论其身体状况如何,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友好型服务通过提供无障碍的环境和服务,使残障人士能够更自由、更独立地出行。这既是对个体尊严的尊重,也是对人权平等的实践。

2023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其中第四十二条提到交通运输设施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运营单位应当根据各类运输方式的服务特点,结合设施设备条件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为残疾人、老年人设置无障碍服务窗口、专用等候区域、绿色通道和优先坐席,提供辅助器具、咨询引导、字幕报站、语音提示、预约定制等无障碍服务。

友好型服务的实现并非一蹴而就。除了技术层面的创新,政府应该加大对友好型服务的政策支持,建设更加无障碍的城市环境,为残障人士提供更多的方便。同时,社会应该加强对于残障人士权益的关注,消除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残障人士的良好氛围。

未来,我们希望看到更多的城市和网约车企业积极响应友好型服务的号召,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出于对于人类尊严和平等的真正关心。友好型服务不仅是残障人士的需求,更是社会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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