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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下半场攻防战,企业四大护城河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1-31 15:25 浏览量:
互联网下半场攻防战,企业四大护城河




商业竞争的本质其实逃不开8个字:“成本领先,产品差异”。
对于企业的护城河来说,无形资产、转移成本就是产品差异,而网络效应、成本优势就是成本领先。

2019年整个互联网的资本寒冬到来,线上流量枯竭,增长乏力,就连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下沉市场的流量红利窗口目前也在加速关闭,而且这个速度会远快于移动互联网红利消亡的速度。
互联网时代,给了每个创业者机会,我们经常能看到新晋的创新者,在这个领域内上演蚂蚁吃大象的戏码,比如拼多多、趣头条、瑞幸咖啡的出现,就是最好的佐证。但是我们把视野再放大一点,更宏观的格局依然是PC互联网时代形成的BAT(百度,阿里,腾讯)三巨头,移动互联网时代形成的TMD(头条、美团、滴滴)三小龙,依然名列前茅,依然强大,强者恒强才是这个时代的主旋律。
他们都善于抓住时代变革的红利,然后迅速在自己的领域扩大战果,保持自己的先发优势,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 —— “长期巩固自己的护城河”,如果我们说增量时代是依靠红利和创新的进攻姿态,那么存量时代我们还需要更多的防御姿态,也即我接下来要说的企业护城河,我相信互联网的下个十年,只有攻守皆备者,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根据芒格老爷子的护城河理论,我下面主要从4个方面来谈下我自己的理解,分别是无形资产、转换成本、网络效应、成本优势,它们也基本可以作为评判一个企业是否有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尺。

一、无形资产护城河
企业的无形资产护城河主要是包括品牌、专利技术和政府许可这3类,从护城河的防御强弱来看,政府许可>专利>品牌,它们分别是从政策管制、技术研发、用户认知中去建立壁垒,阻断市场中潜在竞争者进入,从而持续保持自身领先地位。
1. 品牌护城河
品牌护城河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个是认知能力,能够快速区别于竞争对手,在消费者认知中脱颖而出,第二个是溢价能力,能够产生较为长期的高额利润。
品牌的认知能力主要是体现在用户选择某一品类时的直接搜索能力,也就是说用户能不能第一时间想到你。比如我们夏天想买空调,第一时间会想到格力,比如我们想吃炸鸡时,第一时间会想到的是KFC。
品牌的溢价能力主要体现在消费者愿不愿意为产品付出更高的价格,或者是为其进行长期付费。这种产品大多是追求差异化战略,可以满足消费者更高层次的需求。
比如高端品牌酒的飞天茅台,常年价格上涨,但消费者仍为之买单;各类奢侈品LV、GUCCI等,价格越贵,越有人乐意为此买单。其实这个背后就是品牌的溢价能力,也是每个使用它的人的身份象征。
品牌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对用户预期的一种承诺,当用户初次使用品牌产品后,会形成消费记忆存储在大脑中,这些信息会成为消费者下次购买的决策依据。
而对于那些没有品牌的产品,也即消费者在消费时会遇到不确定性,人们在获取东西时,都有天然的风险厌恶偏好,所以有好品牌的产品,会更具有优势。
所以建立品牌的护城河,核心要义就在于持续兑现用户承诺,注意是“持续”,断了一次都不行。
比如海底捞火锅兑现的承诺就是服务好,你在等座的时候提供美甲服务,吃火锅之前给你挂外套,拿眼镜布,拿手机塑胶袋,发现你一个人用餐时,在你的桌对面放置一个小熊,缓解你的孤单。
总之,品牌要传达出来核心价值观,是需要一个个具体事例,不断去做强化,才能达到自身目的的。所以,对于品牌护城河,要义就是坚持长期兑现用户承诺。
2.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顾名思义是指被处于有效期内的专利所保护的技术,同时专利技术会随着专利有效期的结束而变成非专利技术,过期的专利技术将可以无偿使用,但是在专利有效期的技术,可以使得企业在整个市场窗口期,获得前所未有的竞争力。
现在提及诺基亚,我们可能剩下的更多是唏嘘,缅怀一代王者的落幕,甚至还以为它破产,已经不复存在了。
让我们大跌眼镜的事实是:诺基亚非但没有进入“死亡通道”,反而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 2017年诺基亚全年营收为231.47亿欧元,约1845亿元人民币,而小米公司去年全年营收仅为1146亿元。这其中的一部分收入,就是依赖诺基亚的科技业务,主要专注于技术研发和专利授权、数字健康等。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据,目前诺基亚持有约3万项专利,大多与2G、3G和4G移动通信技术有关,即将商用普及的5G网络技术相关专利也在诺基亚手中,几乎所有手机制造都绕不过诺基亚的专利,连苹果、三星都要支付专利授权费。

单单靠着这些专利,诺基亚每年就有一笔巨额的收益。可以说,如果诺基亚没有这些核心技术,恐怕也很难活到现在,这就是技术专利护城河的商业价值所在。
那么如何去建立自己的专利技术,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①申请专利技术时,需要更多考虑的是应用场景。有些专利申请下来,其实意义不大,属于一些极度边缘的技术,要完善创新机制,所有的创新都要基于市场需求,基于解决问题,或是现在,或是未来。尤其是关键技术,关键技术是指在一个系统中起到重要作用且不可或缺的环节或技术,这类技术越早申请,越早封锁,获利越多,比如华为拥有的部分5G关键性的专利就属于这类技术。
②申请专利技术并非是需要有较大革命性突破,或者是有系列研究发明的才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只要是一丁点技术上的突破,能够解决一类问题并且带来效益的就可以申请专利,所以哪怕你自己不是什么科学家,只要你关注细微处,找到合适的适用场景,就能发现不一样的新技术应用。
③如果发现该行业中有些核心专利技术已经被竞争对手申请,同时自己也无法通过技术突破去逾越这个障碍,那么就可以围绕着它的这一专利,申请诸多相关的外围专利,逼迫竞争对手在开发上无法正常进行,从而达成双方和合作,获得利益。
3. 政府授权
这类护城河一般出现在电信、医疗和金融等政府高度管制的行业当中。
比如近年来发展火热的互联网医疗,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深入,人们在线上购物、外卖、打车之外,对于网络购药的需求与日俱增,相比去医院挂号看病、购药或寻找实体药房购药,网络购药存在诸多便利和优势。
但是药品的销售,也不是你想卖就能卖的,网上药店必须建立在实体药店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才能进行网上售药。
这两个证件,想办下来也没有那么容易,需要专业的场地,还需要配备药师或者医疗器械人员等;另外如果要在线上售卖处方药,还需要有医师开具的电子处方单等,这个又需要医师在具备互联网医院资格的医院进行备案,拿到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执业许可,才能从事线上的健康咨询业务,所以整体来讲,这一系列的政策门槛,就已经将很大一部分从业者挡在门外了。
关于政府的授权,这边更多是要出于项目的社会意义去考虑,同时还确实需要企业自身具备有从事目标业务的基础能力,这样更加便于去获得目标授权。
二、转换成本护城河
转换成本是指用户从一个产品转向另一个产品需要支付的代价总和,这其中不光包括显性成本-金钱,还包括我们很多的隐性成本,时间,体力,情绪,甚至会产生未来损失的机会成本等等。如果一个产品或服务做得让用户难以割舍,就可以说这个东西是具有转换成本护城河的。
著名的产品的大神,俞军有一个产品价值公式:
产品价值=(新体验-旧体验)-转换成本
这个公式从另外层面表达的核心观点是,若希望新产品策略失效,无法攻破自有旧产品的城墙,获得市场增长,那需要做到下面的条件:

转换成本可以简单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显性的成本,也即是可以去用具体数值衡量的,如经济上的转换成本,包括利益损失、金钱损失等,又或者是时间上的冗余和浪费。
比如一个系统重新上手学习,需要额外花费时间,所以近年来发展特别快的各类SAAS工具,都把操作的难度降低,让你可以很快熟悉上;一旦你使用上了,你的各类业务数据、财务数据、重要协同文档都在上面跑,这些都变成了之前的沉默成本,你再想逃离这个软件,去使用其他产品将会变得异常的艰难。
第二类是隐性成本,也即不太容易去衡量的,比如人的精力损耗,情感损耗,本身个体的行为习惯养成等,相比较而言,隐性成本的转换成本比起显性的成本更加难以被竞争对手克服。
这个尤其是在同类互联网社交产品上显得尤为突出,用户在某个微博平台发表了自己的心情感言之后,几乎很难再切换到另外一个平台去发同样的内容,这种“不情愿”就构成了用户的转换成本,在比如你熟悉了微信语音,按住开始对讲这种操作之后,你就很难再去适应其他产品,点击之后录制这种操作。
这些都构成了原来产品的护城河,这些习性是人类骨子里面的基因决定,改不了!
再举个大家身边熟悉的例子:
一些商场喜欢搞会员的积分商城,购物之后攒积分,积分累计到了一定值可以兑换等额的礼物,但是积累的周期可能需要持续买3个月,那么这3个月你的日常生活用品开支也就基本被锁定了——如果你跑到其他位置去购买东西,等于说这些积分就白赚了,同时你为了兑礼品,还需要不断的持续投入,这个其实本质来说就是增加了用户的沉没成本,也即损失厌恶。
另外还有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如果你想去攻击竞争对手的转移成本护城河,那你首先也要了解他的核心价值点在哪里,然后降低甚至斩断用户和竞品价值点的联系。
比如“五大行”银行的VIP客户,存款达到了一定金额之后,就能享受该银行的各种特殊服务,包括个人理财、健康、出行、留学等服务。
一个非常好的进攻案例,就是招行打出的宣传语,“他行VIP就是我行VIP,请出示任意银行VIP卡即可进入贵宾室办理业务”,一下就把别人家的壁垒给瓦解了,不得不服!
所以总结一下,关于转化成本护城河,我们主要是通过利用显性和隐性成本的增减,来使用户持续使用我们的产品,增加防御力,如果去进攻竞争对手的护城河,主要是斩断用户和竞品所提供的核心价值点的联系。
三、网络效应护城河
网络效应是指一个网络的价值,与网络中的节点数成正比,比如社交网络中,加入到社交网络中的用户数量的平方就是该网络的价值,这个也是即著名的“梅特卡夫定律”:产品的价值等于用户数量的平方。
据统计自1994年以来,网络效应大约创造了科技行业70%的价值,很多公司的从中受益,包括Facebook、亚马逊、阿里、腾讯等,网络效应也基本上可以算是互联网公司构建自己护城河的“超级杀手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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