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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印发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细则

来源:未知 时间:2021-08-19 11:38 浏览量:

海南印发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细则


近日,海南省科技厅印发《海南省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规范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奖励管理,推动海南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细则》自2021年91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细则》指出,根据《海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海南的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完成迁入注册后12个月的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入等给予奖励,额度为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5%或研发投入的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迁入奖励资金只能申请一次。

《细则》明确,整体迁入海南省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条件包括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整体迁移各项手续,获得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相关证明文件;迁入后在海南省实质运营;按要求填报火炬统计调查及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等;在迁入注册后2年内申请此项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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