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支持目标:培育一批具有丰富经验、具备创新能力,复合型、专业性的技术转移服务带头人,支持其带领团队创新成果转化机制与模式,开展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执行期内直接促成不少于3项高价值成果的转化。
专题二、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我单位限报1项)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企业。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医院。
支持目标:围绕本市科技发展重点方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优秀科技人员围绕企业科技需求开展研究,以人才计划为纽带开展产学研合作。 一、征集范围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医院。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法人单位。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专题一、优秀学术带头人(我单位限报1项) 支持目标:支持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工作,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技术带头人,促进其建设高水平科研梯队和创新团队。 专题三、优秀技术带头人(企业)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支持,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7.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优秀学术带头人/优秀学术带头人(青年):各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优秀技术带头人:由各区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四、科研处联系人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专题四、优秀技术带头人(高校、科研院所) 具体内容请见网址: 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促进其建设高水平科研梯队和创新团队。 专题五、优秀技术带头人(技术转移)(我单位限报1项)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李亭(分机5061,liting@shao.ac.cn, 天文大厦702室)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1-01-01及以后出生)。2.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
4月12日前,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发送至liting@shao.ac.cn邮件,逾期不接受报名;根据市科委通知,专题一、二、五我台的申报名额各为1项,若报名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数多于限项名额,则组织台内遴选,择优申报;4月26日前,请系统提交审核。 三、台内申报节点
执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8.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2周岁(1979-01-01及以后出生)。2.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1-01-01及以后出生)。2.申请者应具有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企业。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1-01-01及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类型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医院。2.参与企业项目研发、并与该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依托相应企业申报该项目。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