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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1-08-31 03:32 浏览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明科技”)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自然人谢开亮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局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宝明新材料”)。宝明新材料设立规模为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90%;自然人谢开亮拟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

  (3)公司聘请的律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指定邮箱:bm@bmseiko.com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谢开亮,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512119******6110,住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12个月内,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之间未发生类似交易。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股东结构:宝明科技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占比90%;谢开亮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占比10%。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旨在通过投资各方的合作,发挥各自在资本、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将有助于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带来新的驱动力,提升盈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董事会

  1、公司名称:深圳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局最终核定为准】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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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担保协议的签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八、附件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特此公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单位:人民币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填报表决意见。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5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委托人签名(盖章):

  (2)网络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15:00开始。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附件1: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受托人签名: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赣州宝明的实际用资需求,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赣州保税实业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赣州保税实业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4、出资方式:以货币(人民币)方式出资。

  赣州宝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管理与业务开展有充分的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无需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对外投资概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弃权、反对。

  2021年8月30日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

  持有股数:

  5、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基于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考虑,通过有效整合各方的优势资源,从而拓展公司业务发展空间,加速公司的战略布局,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股东参会登记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联系电话:0755-29841816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提案编码

  赣州宝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次公司拟设立的子公司,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使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空间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有助力于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日常生产经营。基于以上原因,对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无异议。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备查文件: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监事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多媒体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特此通知。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992

  3、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股东帐户: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出席对象:

  公司本次为赣州宝明与赣州保税实业就供应链管理服务拟签署《供应链服务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书项下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系基于赣州宝明的业务发展需要,可使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空间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有助力于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4)。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2、登记方式: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成立日期:2018年07月09日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7、邮政邮编:516083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

  1、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13,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89%,公司除上述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原标题: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决议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明科技”)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与赣州保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保税实业”)拟签署《供应链服务协议》,赣州保税实业为赣州宝明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为保障履行《供应链服务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书项下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实现,公司拟作为保证人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贰亿元(小写:200,000,000.00元)的保证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9日。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9月16日9:15-15:00。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亿元(小写:200,000,000.00元)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为赣州宝明担保事项,是基于赣州宝明正常经营所需作出的,且充分考虑了赣州宝明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赣州宝明为公司二级子公司,对于此次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2021年8月30日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投票简称:宝明投票

  4、具体担保条件、期限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1年9月13日17:00前将回执传回本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15:00。

  联系电话: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六、其他事项

  4、指定传真:0755-29841777

  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附件3: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0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附件2: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2、联系人:张国宏、蒋林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宝明科技拥有赣州宝明100%的股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邮件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凤岗路,南至深圳一峰项目用地,西至其他项目用地,北至振兴大道

  4、法定代表人:赵之光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30日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021年8月30日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5、经营范围: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铜箔及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工商局最终核准为准。)

  授 权 委 托 书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备查文件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谢开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多媒体会议室。

  上述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雪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5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虽然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建立在充分论证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所作出的投资决策,但是控股子公司未来的发展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控股子公司将来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管理运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各项经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努力规避各项经营风险,促使控股子公司尽快发挥效益以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1、公司名称: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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