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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1-08-25 21:05 浏览量: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3.2 选举王成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4 选举魏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魏中华先生未直接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魏中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胡天高先生,1965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东阳支行副行长,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西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西南证券、联宜电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西南证券、联宜电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西南证券、英洛华磁业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9)。

  2.1 选举徐文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票据支付的审批。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公司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根据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能力和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48号文件《关于核准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硅谷惠银(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355,287股,发行价格为5.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1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4,810,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和信验字(2016)第0000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联宜电机或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告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韩灵丽女士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韩灵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特此公告。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应予以回避表决。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5、监管措施。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和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配套资金将分别用于投资全资子公司联宜电机的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消防机器人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磁业”)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联宜电机及英洛华磁业已分别设立单独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下转B105版)

  一、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43

  (一)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2、王成方先生,1983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在职博士后,美国托莱多大学访问学者;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教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主任,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鲲鲸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15-15:00。

  1、徐文财先生,1966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系副主任,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适用 √ 不适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在完成换届选举前,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九届董事会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7日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对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事前就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且提供了相关资料。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做了充分了解,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认真审核了相关资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4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梅锐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梅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

  附件1: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程序

  特别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39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4.2 选举葛向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特此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根据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能力和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梅锐先生,1973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职称。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兴宁支行行长,浙商银行义乌分行副行长,浙商银行衢州分行行长;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横店集团上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1年8月19日在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厉国平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特此公告。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三)报告期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8、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

  附件2: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公司聘请的律师;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38

  东阳东磁与横店东磁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以市场化为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截止2021年6月30日,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5、会议的召开方式: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37

  1、定价政策和依据

  综上,我们同意对上述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一、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情况

  ■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赵国浩先生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赵国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40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单位:万元

  一、重要提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重要事项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王成方先生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王成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魏中华先生,1983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欧EMBA。曾任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功能材料部副部长、副总监、总监,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经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总经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编制单位: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8月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控制合同履行风险,公司(含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附件: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告期内,公司向南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的浙江英洛华引力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5,200万元。增资后,浙江英洛华引力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0,200万元,公司持有其50.98%股权,南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02%股权。

  ■

  编制单位: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3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股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三)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41

  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此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适用 √ 不适用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1年8月19日在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厉宝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二)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1、公司简介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附件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9月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赵国浩先生、王成方先生、韩灵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三、备查文件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特此公告。

  2、交易价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韩灵丽女士,1963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法学教授,具有律师资格和注册税务师资格。曾任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土地与城乡发展研究院城乡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浙江省政法委特邀法律监督员,浙江省地税局特邀法律监督员等职,兼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和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

  5、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增加的交易行为属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利息收入总计11,135.26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25号文件《关于核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晓华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68,085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229,999,999.00元,扣除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13,500,000.00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216,499,999.00元,已于2015年8月14日存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75250188000671051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累计发生审计验资费用、财务顾问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共计7,450,000.00元。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29,999,999.00元扣除承销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049,999.00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4.1 选举厉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东阳东磁向横店东磁销售产品、商品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控制合同履行风险,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特此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认为:上市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市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关联交易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业务实际发生时具体签署相关订单或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9)。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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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 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9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同意对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情况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44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横店东磁系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 是 □ 否

  4、《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2、截止2021年6月30日,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日常管理。公司应建立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票据、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的11,785,100.00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8月21日出具了《关于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8月21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5)第000227号)予以鉴证,公司已于2015年9月置换完毕。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在完成换届选举前,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九届董事会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时金,注册资本人民币162,671.21万元,住所为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磁性器材、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电子产品、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硅片及组件等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099,002.61万元,净资产625,450.78万元,营业收入255,787.08万元,净利润25,833.97万元(未经审计)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2.3 选举梅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附件:

  2021 年8月1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2021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预计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东磁”)的全资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东磁”)与关联方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东磁”)之间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000万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次发生的交易为东阳东磁向横店东磁销售产品、商品,属双方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商业往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3.3 选举韩灵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董事会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消防机器人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18,679.73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一)基本情况介绍

  2、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单位:万元

  3.1 选举赵国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1、赵国浩先生,1958年7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西财经大学二级教授。曾任山西财经大学市场学系主任、教授,山西财经大学MBA教育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山西财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美国匹兹堡大学及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访问教授;现任山西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科技部项目审核评估专家,山西省委省政府高级咨询专家,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附件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48号文件《关于核准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硅谷惠银(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355,28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3,000,000.00元,扣除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13,500,000.00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599,500,000.00元,已于2016年6月8日存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太原迎泽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697387699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累计发生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共计4,689,200.00元,扣除以上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810,800.00元。

原标题: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备查文件

  为了规范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公告如下:

  2、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往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9月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魏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3、募集资金的置换。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于次月初对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每月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并按月汇总通知保荐机构(财务顾问)。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1日7、会议出席对象: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交易风险可控。

  货到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货款或根据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结算。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2、票据的支付。公司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的支付包括库存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的背书支付和向银行申请开票承兑汇票等票据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予以登记。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2 选举胡天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信息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全部对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增资,投资于联宜电机主营业务相关的MIOT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在联宜电机设立单独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宜电机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三、备查文件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特此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以上决议,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使用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徐文财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徐文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附件);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9月7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二)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数量×单价,根据交易发生时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确认。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8)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了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6、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项目“MIOT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称“原募集资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及利息收入24,433.50万元变更用于“年产85万台高效节能自动门电机技改项目”。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8)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胡天高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胡天高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5)。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25号文件《关于核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68,085股,发行价格为9.40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229,999,999.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9,049,99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和信验字(2015)第00006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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