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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创12条”剑指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1-08-25 17:08 浏览量:

   【案例】

  “科创12条”第四条为加快建设省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第六条为加大企业创新普惠性支持。《措施》提出,对标国家实验室,在重点领域建设10个左右省实验室,赋予其人财物自主权;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等来粤设立研发总部或区域研发中心,并直接认定为省新型研发机构,评估优秀的省财政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补;加大企业创新普惠性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对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经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按其形成的财政贡献给予一定奖励;等等。

   【案例】

  【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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